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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的王位继承人。 阿顿神是埃及的太阳神,对他的崇拜中心在阿玛尔纳。(有趣的
是,这首赞颂他的诗就是在阿玛尔纳被发掘出来的。)埃及是多神教的国家,每一时期,每
一地方都流行不同的神,在阿赫那顿即位时,埃及人多信奉阿蒙神,但他却推出阿顿神与之
对抗,结果取得了决定性的胜利:在他统治的阿玛尔纳时代,埃及全土基本只信阿顿神。
知道了这些,再来看这两首诗,就能很容易的明白,前者表达了埃及人对俄塞利斯的敬
畏之情,后者则是在埃及独尊阿顿神的时代创作出来的。 我们也能明白,为什么“献
给俄塞利斯之歌”里要提到阿拜多斯,原来因为那是俄塞利斯受膜拜之城的关系(杰都,双
丘等为地名),该诗的最后一行,则指的是俄塞利斯被杀的传说。 不过,我把“献给
俄塞利斯之歌”抄在这里,只是因为它的创作手法独特。它的“前六句与后六句的象征文字
首词成‘顺倒’式样,结构很是奇特”,具有对称的形式美,而诗的本身我看则乏味至极,
没有什么意思。而“献给阿顿神的圣歌”则不同。它不但技巧成熟,文字优美,生气十足,
感情真挚,意境也十分高远,具有古典艺术美,堪称这一类诗中的顶尖杰作。 诗经中
的全部“颂”诗都不如这首诗优美感人,《圣经》中的赞美诗也都不及它(也许是我看的译
诗译笔太差),至于我们中国几十年前大街小巷上传唱的那些献给某某某的颂歌,虽然数量
多得足以压死你,但加到一起仍不能和这首诗比,连其半分的半分都不如,看了只能让人作
呕。 这首诗的美,不必我来多说,朋友们可以自己去体会。但有两点却要在此说明,
一是原诗据说有100多行,这里录的只是选段,因为译者只选译了这么多;二是这首诗对后
世的颂歌创作影响深远。在崔连仲主编的《世界史 #8226;古代史》中说,《旧约 #8226
;诗篇》中的第104篇就是在它的影响下创作出来的。我找来这首诗一看,果然如此。请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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