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剩下的排骨,猪头,猪蹄,苏云一股脑地丢进了热水之中,然后加入白酒,用沸水焯去血气,去腥。

看着夜风忙碌的身影,看看自己满身的伤痕,于是苏云痛快地决定提前过个年,今天吃一顿大餐。

于是她走进厨房开始煮菜,两个炉灶都升起了火,白花花的肥肉在右边熬着猪油。

左边架起铁锅,烧得火热。

苏云勺起满满一勺猪油,豪爽地放进热锅里,这头猪颇肥,光是油就出了半锅,苏云终于不用再抠抠搜搜的省着油用了。

爽!

抽出柴薪,小火热锅,趁着油还未滚,苏云把冰糖放入,用锅铲轻轻拨动,开始煮糖色。

待冰糖慢慢融化成浅浅的褐色液体,糖色就差不多了。

苏云快速地将焯过水的猪蹄一股脑倒进了锅里,满满一大盆,只听“唰啦——”一声,猪蹄在油锅里面翻炒着,均匀的裹上了一层美丽的焦糖色,待糖色包裹均匀。

苏云往灶膛里塞了一把柴,把火拨旺,开始在铁锅翻炒起来。

大火烧得正旺,铁锅滋啦滋啦地烧得正响,猪脚在大火的炙热拥抱下,产生了奇妙的多巴胺,香气开始从锅里散发出来。

翻炒到变色,苏云将准备好的八角桂皮一股脑丢了进去,最后再倒入一大勺白酒,“滋啦——”一声,酒香混合着猪脚的香味伴随着烟气,弥漫开来。

苏云握着锅铲,翻炒了几个回合,最后倒入没过猪蹄的开水,盖上锅盖,小火,继续焖煮。

另一边,苏云找来一个大罐子,美滋滋地将炸出来的油全部装了起来,油渣则全部捞起来放进一个大碗里。

然后将冰糖磨碎,磨成糖粉,均匀地撒在油渣上,夹起一块,油渣炸得酥脆香甜,轻轻一咬,肥油在口腔溢出,满口生香,苏云忍不住接连吃了好几块。

“好香!”苏云忍不住赞叹,又夹了几块,整个人都飘了。

当然她不忘寻找观众进行评鉴,“夜风快来,这个可好吃了!”

夜风正在水井旁正在埋头处理狼肉。

焖猪蹄的香味早已飘到了院子里,夜风虽然表面在卖力的处理着狼肉,他的一颗心早已飞进了厨房,这会儿苏云叫他,他便毫不犹豫地把活计一丢,洗手就进了厨房。

只见他脚步轻快,绒绒的粗尾还一晃一晃的,眼睛亮亮的探头来问:“什么好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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