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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黑白分明透着机灵。
他双脚落地,匆匆整理身上有些凌乱的外衫,套上鞋袜,小声喊道:“三爷,快些起了吧,奶奶还等着您呢。”
过了一会,只听里面的人用鼻音“嗯”了声,懒洋洋道:“再困会,天还早呢。”
名为春晖的书童急得不行:“哎呦,我的好三爷,还早呢?过会就该用午膳了,您还躺着!奶奶要是等久了,您是不要紧,我和玉穗姐可就倒霉了,少不了一顿责罚。您就行行好,可怜可怜小的们吧!”
里面那人闻言,不免又和床褥亲热了一阵,才不太情愿地伸个懒腰,慢吞吞坐起。
春晖一喜,赶紧唤了大丫鬟玉穗进来伺候。玉穗又是服侍穿衣,又是端漱口水递面巾,一通忙活,总算把主子收拾齐整了。
这占了黎家三少爷躯壳的便是季默了。这一世他名为黎修齐,是书香门第黎家的嫡三子,上头有两个兄长、一个姐姐。他作为幺子受尽父母亲疼爱,身边丫鬟小厮伺候着、锦衣玉食供养着,旁人羡慕至极。
若季默从来就生活在这样的环境,自然能视作理所当然,可是这壳子里的是个现代穿过来的成年人,对封建大家族的那套不太感冒。
试想,清早一睁开眼,身边就围绕着一大堆人,他一天吃了什么、用了什么、咳了几声、出了几次恭,都有人事无巨细地汇报给他这一世的娘亲。季默深感自己无时无刻不处于一双双眼睛的检视下,堪比全方位无死角的摄像头,令人难以忍受。
况且作为一个手脚俱全的大男人,实在不需要别人给他穿衣布菜,比起仆从环绕,他更怀念自由无拘束的空气。他尝试过拒绝下人的伺候,其结果就是吓得这群人扑通扑通跪了一地。
季默只能强压性子又忍耐了一段时日,忍到最后,便是忍无可忍,以他喜清静为由,硬是赶走了大半的丫头嬷嬷,内屋只留了大丫鬟玉穗使唤,外屋留两个小丫头做些打扫的粗活。
他娘亲对他向来溺爱,怜惜他体弱多病,怕他顺不过气,不敢过于拂他的意,但免不了对这留下的几个丫头耳提面命一番,言道若是她们照顾不周,必当狠狠责罚,又在屋子外围派了个年长可靠的嬷嬷照应,吩咐她无事不可打扰三爷,可若三爷有什么风吹草动头痛脑热,须立即告于她知。季默心知这已是黎奶奶底线,也只得退让默许。
春晖是季默的书童,这会过来给他送两本打发时间的话本,却被还在懒床的季默拉到床上作弄,连外衫都扯开了。春晖早习惯主子胡闹的性子,任由他欺负了一通,若不是玉穗来叫奶奶要见三爷,怕季默是还有的闹。
季默现下这副身体,虽不至于像天生有心脏病的林宇那么惨,可也属于弱不禁风那一挂的,每一入冬就大病小病不断,平日没少吃黎府搜罗来的名贵补药,可就不见管用,依然病来如山倒,并去如抽丝,他染一个风寒,全府上下都得严阵以待。
季默七岁那年,来了个古怪的游方和尚,断言他活不到而立之年,唯一避开此劫的方法,就是要随他出家,被黎老爷叫家奴乱棍打了出去。季默倒觉得这和尚未必是神棍,他前几次穿越全是英年早逝,这辈子又摊上了林黛玉的身子骨,十有八、九也是活不长的。
就在季默被人伺候洗漱时,黎奶奶在客堂见了一位客人。
张婆是远近十里闻名的官媒婆,黎奶奶将人请来,目的不言而喻。张婆虽已入行多年,促成过无数对姻缘,可大多是平民百姓,很少给黎家这样的大户人家牵线,不免心下略有惴惴,所幸还算见过世面,面上是端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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