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点特别手段了。

  《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十分合适。

  福尔摩斯瞬间就明白了林蒙的用意,他哂笑一声,为其中的讽刺意味。

  林蒙耸了耸肩,“这是没有办法的事。比起严谨的专论,大众还是更喜欢看有精彩情节的小说。再者专论的受众面,也不如小说的受众面大。于我而言,只要最后有好的结果,那就没多大必要去纠结过程,这两者可以说是殊途同归嘛。”

  福尔摩斯不客气地指出:“你少说了影响力,伍德。在这方面,‘高斯·伍德’无论如何都比不上怪盗罗宾汉的。不过我也赞成你殊途同归论,我很乐意看到不思进取的苏格兰场,从死敌身上学习如何进步的。”

  林蒙不免问一句:“他们又攫取了你的功劳?”

  “这不是他们经常在做的吗,”福尔摩斯并不掩饰对苏格兰场的不满,他说着睇了林蒙一眼,“你没看今天的报纸吗?哦!是格兰特。他来找你抱怨了。说起来从大学时,他就更愿意亲近你,现在仍旧如此。这有点奇怪,你不觉得吗?”

  林蒙惊奇起来:“你是认真地在问我这个问题吗,福尔摩斯。和你比起来,我更讨人喜欢这一点,难道还不够显而易见吗。你瞧,你自己都反驳不了。”

  福尔摩斯:“……”

  林蒙笑了笑,又把话题说了回去:“你不是说华生医生要替你发表这起案件吗,到时候大众就可以知道相对客观的真相了。”

  福尔摩斯挑眉:“你为什么要加上‘相对’这个词?”

  “我可以像你保证,华生医生作为记录者,他所记录下来的案件,必定会渲染上一层小说色彩。”林蒙杵着下巴,展望起了未来:“如果以后有机会集结出版,名字我都想好了,‘福尔摩斯冒险记’。唔,我是说‘福尔摩斯探案记’。你别这么看着我,我还没有说更让你无法赞同的部分呢。

  “那就是等到你的名气更进一步,把业务发展到其他国家时,大众就会将你的名字和怪盗罗宾汉的名字放在一起,期待侦探和怪盗斗智斗勇。我可以很明确地告诉你,‘R.H.巴贝奇’是不会放过这个体裁的。‘怪盗罗宾汉VS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听起来就叫人激动,不是吗?”

  福尔摩斯嗤之以鼻:“所以说你在原有故事上进行加工还不够,还要虚构出一整个故事来?”

  林蒙不以为意:“那不一定啊。怪盗罗宾汉和大侦探歇洛克·福尔摩斯的故事,在现实中终归会有相遇的一天。”

  福尔摩斯舒服地靠在椅背上,真心实意地说道:“我已经开始期待了。”

  岂料林蒙又慢悠悠地说道:“不过呢,这种事越是现实中没有机会发生,大众越是想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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