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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涉及到了不好被外人所知的部分,他想格兰特先生也不愿意让外人来戳他的伤口。

  福尔摩斯点了点头:“你看着办就好,我想伍德不会介意的。”

  华生:“……?”格兰特先生到底是不是你的朋友啊,还是说只有伍德先生这个朋友才是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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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想华生可能误会了我的意思。”福尔摩斯点了点林蒙放在桌上的书稿,“我是指你并不需要一个传记记者,而不是你并不需要借此扬名。”

  林蒙不得不替华生说句话:“华生医生什么都不知道,他不误会才怪呢,而且我想他肯定不是误会了这个。”

  这会儿,福尔摩斯从贝克街来到了林蒙所在的高道尔街。他先是简单地和林蒙说了下“杰夫·格兰特遇鬼案”,之后就状似漫不经心地提到了华生要发表他侦破“血字的研究”一案的事。

  林蒙听出了点炫耀的意味,可林蒙更倾向于认为福尔摩斯这是“我们扯平了”的意思。

  原来在三年前,林蒙和福尔摩斯从巴黎回来后,怪盗罗宾汉的名气更上一层楼,法国和英国相互较劲,要为怪盗罗宾汉量身打造戏剧。这件事给了林蒙灵感,于其其他人二次创作,各种花式蹭热度借此谋利,她干嘛不自己来啊。

  与此同时,林蒙还想起了她另外一个没怎么用过的马甲,就是追随分析机的发明者查尔斯·巴贝奇的那个马甲。那是个科学怪人式的人物,追求超前科技,是蒸汽机的狂热爱好者,但是科学怪人也是要恰饭的嘛,再者怪盗罗宾汉也是个神奇的人物,林蒙之前为怪盗罗宾汉打造了许多富含科技含量的工具,都没有机会用上,而它们总得让大众知道知道。

  就这样综合一下,林蒙就借用了这个马甲,起了个笔名,做起了怪盗罗宾汉的传记作者。

  在传记中呢,传记作者的身份,是怪盗罗宾汉的倾诉者兼朋友。

  简单来说,就是我自己做了我自己的传记作者,我自己是我自己的朋友。

  于是,经过了艺术加工的《怪盗罗宾汉冒险记》就这样面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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