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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就是,姑云不尔而是,固宜从令,姑云尔而非,犹宜顺命。勿得违戾是非,争分曲直。

这一遍下来我不明所以,听着也是云里雾里,李嬷嬷如何说我便如何读。

后来经李嬷嬷这么一讲解,我才大致明白一二,气的想撕掉这书,无非就是这丈夫是天,万万不可逆天为之,而女子呢就该做好女子的本分,打不还手骂不还口,无论丈夫说什么都是对的,这不就是男尊女卑么?

这魏国对女子怎会是这种风气?

李嬷嬷讲到第五条时我便气愤的插了几嘴。

她说,男子可再娶,女子不可适二夫。

在我们大夏,若是女子丧夫,只要过了丧期,有男子愿娶且家中公婆又全都同意,便可再嫁。

我阿姑姑就是最典型的例子。

我便由着大夏的习俗与李嬷嬷辩论一番。

争论半晌,她争不过我气的面红耳赤,这才拿起身旁的戒尺就朝我手背上打去。

那可是转心的疼。

我一气之下,当着李嬷嬷和众人的面将那本《女诫》扔进了火炉中。

这种歪理的书,不学也罢。

李嬷嬷见状二话不说朝拓跋焘书房走去,吵着要回宫。

她倒也没说别的,全程与拓跋焘夸了我一番,说我天资聪明,想法独特,她的那点皮毛是全然教不了我,还请太子爷另请嬷嬷。

拓跋焘一听自然而然也就明白了。

黑着脸把我叫到书房,当着李嬷嬷的面把我训斥一番。

胡夏女子本就是大多数不知廉耻。

我气愤的站在一旁,不敢插嘴。

最后我虽然不是心甘情愿的,但也领了十下手板,又罚抄《女诫》十遍。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失鞋。

算她李嬷嬷知道我平生最怕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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