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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上市的那年,他用一杯“福罗里达”认识了酒吧里的调酒师小田——那是他的第一任女友。
他的前妻并不是女友,他们当年脱了裤子见面,是没有存恋爱的心思的。
小田年纪不大,有几分许圆圆的模样,她看起来像是个富养过的孩子,因为不想读书,从家里偷跑出来,决意打工养活自己。
杜马千喜欢她的一些想法,很新潮,是那时年轻人热衷的,有些地方也很稚嫩,难免的,毕竟年纪还轻。
但杜马千热爱她这样的稚嫩,早些年,还读书的时候,杜先生看见那些拒绝学习、拒绝高考、拒绝以成绩论人生的人,心里总是敬仰的,恨不得甩开膀子,高举书本也跟着大呼一声老子不干了,我要回家种地!
后来大学毕业,出了社会,他没有再起过种地的念头,但他看见那些固执的孩子也还是佩服的,只是有时下意识的也会去想,如果一个人没有文聘、没有阅历、没有背景,以后该怎么在这个世界体面地活下去。
李文瀚是个文艺惯了的人,每到此时,他总要忍不住抒发自己的感叹:“我们到底被这个社会糟蹋了。”
杜马千觉得也是,但他没办法振臂一呼,大声去反对去抗议。
他被大学强/暴了七年之后毅然投进了社会的怀抱,一点迟疑也没有。
他没办法像个贞洁烈妇一样,捂着裙子不让社会上,他没有陆行州的家庭,没有李文瀚的背景,他躺下呜咽两声,大呼三字经的同时,紧闭双腿只能以示抗拒。
如果一个悲壮的故事里可以有一个让人唏嘘的人,那么他们麻木的神经里也总会有那么一两个抗议者,他们伟大,他们勇敢,他们也愚蠢。
陆行州独自在外生活了那些多年,喜好的事情不多,厌恶的事情不少,他告诉李文瀚:这个社会终究是病态的,人在其中,尽情地释放着各种欲望,乐此不疲的扮演着贴有属性标签的高等神经病,各有各的形态,各有各的妖娆。
杜马千从李文瀚的嘴中听见这话,顿觉有理,他甚至时常自诩伟大,因为他觉得从本质上,他作为一个精神科医生,其实研究了整个全人类。他没有把自己的前妻研究成功,完全是个意外,因为他从一开始就把她当成了一个正常的人,而这个假设显然与事实相悖。
李文瀚跟陆萌这对夫妻有个特点,就是钟情拿别人的倒霉事儿来寻开心,说的再通俗一点儿,那就是幸灾乐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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