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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她没什么心思吃东西,这温家的当家主母病着,自然也不可能在一顿早饭里准备太多的花色。喜娘吃了两个鸭肉包子,喝了一碗紫米粥,便催着伺候的小丫鬟,一道往朱氏那里去了。

  相较数日之前,朱氏竟瘦了一大圈,下巴上见到了尖儿。喜娘不由问:“那伤处破开的地方,还是不曾愈合么?”

  朱氏摇摇头,道:“每日里都如火烧一般痛痒,换药时打开瞧瞧,倒也是有些新肉了,只是一直流着脓血,也不知里头怎样。”

  喜娘道:“郎中可再来瞧过?如何说?”

  “只说是伤口要好之前总是要烂一烂的。非得是坏了的肉变作脓水流走,才能长出好肉来。”朱氏道:“饭菜也只许吃清淡的,说是吃肉荤要留疤呢。”

  喜娘虽然有些常识,却也无从分辨这郎中的话究竟靠不靠谱——反正伤口不是一定要化脓了才能长好的,可是在这种条件下,她也不知道该怎么加快朱氏伤口的愈合速度。她只好应道:“既然是如此,那便是向好了——对了,我听说包扎伤口的布料,若是用开水煮过,再在阳光下晒干,是对伤口好些……也不知真用了这法子,好不好叫您的伤口快些痊愈。”

  “再快也快不过一百天,这里头,也还有一根骨头断着呢。”朱氏叹了一口气:“那小杀才,真真是天打雷劈的,无事将那马车赶得那么快做什么?”

  “那小子,可抓到了?”

  “抓不到。”朱氏道:“他家里原本便只有个老爹,身子强健,还能出去放马呢,当儿子的也不回来照应。那个妹妹卖给个商户家中,给家里头姐儿当陪嫁,听闻兄长生事,主家要撵她回去,免得得罪了我们家,吓得脸蛋儿白的和纸似的。我瞧着,也不好说人家什么……那小子,怕是跑到什么地方去躲起来了吧。如今乡下有去外乡讨饭的,他若是混在里头,也少有人当心查问,想来是寻不到了。”

  “若是衙门里着意寻,也寻不到?”

  “若是着意,是能寻到的吧。只是,我们家爷说,国之公器,未可私用——那小子便是叫捉了回来,也不是有心犯上,不过是几十板子的事儿,再不然便着他赔我们家银子。”朱氏叹了一口气,道:“如此说来,便很不必为了这么一点儿事,耗费衙门里的人财,如今需要用人的地方太多了,开挖分水,通浚河道,哪一样都要有人盯着,连服役的役夫都忙。说不得,就瑾哥儿带着我们家几个下人到处找找寻寻,我也没指望他找得到。罢了,罢了,也就不计较这个了,放宽了心思且养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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