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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下是患了人格分裂症,还是这个王国有一对双胞胎王子,或者是……
我的心脏又开始绞痛,自从我离开海明顿就有了这个毛病。
还有戴羽毛面具的女人,以及那位弗蕾拉小姐,也都不该再去好奇。
赛蒙如何得知或者猜出我是女性也不要再去深究。
他究竟知道了多少与我相关的事情,是仅仅对我产生了兴趣还是怀着与炼金术有关的目的……
都别再想了,现在不是解密时间,是逃命的时候。
逃跑吧,这就带上所有的金子离开,躲到乡下去,当一个还算有钱的落魄乡间贵族。
☆、那家伙
我又该离开了,这个藏身之所已不再安全。
时间紧迫,我忙碌地收拾贴身物品,顾不得仔细分类,只一股脑地装进麻袋里。
我的目光略过我的书架,像归鸟停栖在巢中一般,落在那本手记上。
封皮已然褪色,它已伴随我走过不少年头。
除了炼金术的研究笔记,里面还记下了一些琐事,譬如某日去给老东西寄钱,某日去林间的墓园探望了母亲。
我信手翻开,新历一九八七年一月十五日,此处画了一个星号。
哦,是那一天。
我第一次见到那家伙的日子。
我穿戴整齐,头戴礼帽手握手杖,风衣的下摆没有一丝褶皱,对着镜子检查自己的袖口和领口。
正要出门,门铃却被拉响。
是个小姑娘。
一头金发,深蓝的瞳仁,脸上有汗水,手里捏着一封信,背着一个大包,裙脚沾满了泥灰。
风尘仆仆,但眼里闪烁着夺目光彩。
“马卡尔先生叫我来的,他是我的老师。”她摘下帽子行礼,声音明显地颤抖着。
果然是崔斯坦这个老东西推给我的麻烦。
我一点也不想遇到和老东西有关的人和事,本想绕过她直接离开,但她把一封信递到了我面前。
信封上写着我的姓名和地址,看得出是老东西的笔迹——他倒是对这事挺上心。
我接过她手里的信,身子倚在门边,不叫她进来——我还没考虑好,读完这封信也还来得及。
当然我还是放她进门了,老东西说这个小姑娘很有天分,希望我能教给她更多。
我本来应该听从理智的建议,明确他这种穷鬼的思路。老东西一定是觉得多养这么个学生钱就捉襟见肘了,才把这丫头丢给我。可是我竟然鬼使神差地相信了信里说的那些事情,实在不应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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