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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我曾经拼了命想要逃出黑街,绕了一圈,最后还是匿迹于黑市。
我将王冠按时放在货架上,等待我的客人把它带走,并且支付剩余的一半报酬。
黑市的规矩,货款都用金子来结,按重量计算。
金子比货币好得多,若有一日改朝换代,金子总不至于贬值。
冒着危险藏匿在王城脚下做买卖,还不是因为安身立命衣食住行都离不开这金子,我这么想真俗。
不过就算想免俗,也得有弗蕾拉小姐这般的家世才行吧。
平常人都得从尘里来泥里滚,只为了活得更好一点,哪怕是从早餐的一条黑麦面包到两条,都值得俗下去。
等我攒够了钱,我就收拾行李滚蛋,躲得远远的,到乡下当个生活腐败嚣张跋扈草菅人命的乡下贵族。
躲得远远的,和一切都躲得远远的。
“做的不错。”
我沉浸在自己的思维里太久,以至于我根本没听到脚步声,来人开口我才反应过来。
定睛一看,我不禁深吸了一口气。
眼前的男性身材颀长,带着黑熊面具,有着金棕色的卷曲头发……
“又见面了。”他说。
他是赛蒙·希恩斯!
尽管他现在自信又骄傲,语气里是不羁和风流,浑身散发着男性独特的魅力——和上次见面大不相同。
我的心情岂止可以用“震惊”来形容。
胸口一阵绞痛,我皱着眉头,右手紧捂胸口。
可是还是要强忍住内心的波动,必须这么做。
“我不知道我们有没有见过面,我只关心,这位先生,你为何而来。”
“很好,”他突然笑了,“我来取走一样货物,这是剩余的一半货款。”
他拿走了那顶王冠,相应地,将一个袋子放在取货架上。
直到他的脚步渐远,我才离开我的座位,走到取货架前拿起那袋金子。
我不能在客人面前站起来,我更不能在没有帷幕遮挡时伸出手去取东西,我的身高、我的手型……太多东西会暴露我的性别。
小心为妙。
我坐回帷幕里,解开袋子,仔细检查我的货款。
我当然不希望有客人用黄铜来欺瞒我,不过我更担心里面有任何特殊标记——出手时会让我暴露身份。
目前看来一切都好,除了我手里的这一小块金块。
它看上去毫无破绽,只是放在手里,觉得略微轻了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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