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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漆被刚刚被印章烫过,带着还未完全凝固的烫手,以至于他的手在碰到后就颤抖起来。

  出乎意料的是,看信时,他并没有想很多,反而像是被抚慰了一样,两个月里越灼越烈的心慢慢变得温顺起来。

  第一封信明显是对方气恼炸毛时写下的,言辞非常嘲讽,看来是他们在米尔顿分手后才收到他的信,已经知道一切真相,再看到他在信里的那些话,自然就都成了拿来攻击的把柄。

  算着时间,年轻人又发出了第二封信。

  第二封信并没有比上一封态度温和多少,反而更义愤填膺,拐着弯讥讽说他虚伪。

  他这才打开了第三封信,却停在了开头。

  前两封信以英国人的少爷脾气总结起来也很简单,“这么大言不惭,你想死吗”,“居然不回信?你要死了”。

  到了第三封,开场白直接是:“伯爵,我在国内认识了一位你的同胞,本想以后介绍你们认识的,他是个神职人员,年纪比你大不少。可是最近我一直联系不上他,我怀疑他年事已高,或许已经受到感召,去侍应上帝了。”

  ——你死了。

  出狱后就自尊心极强的爱德蒙却不觉得气恼,反而不自觉微笑起来,仿佛看着因为被抢走了蒲公英所以气恼晃着耳朵、拿毛茸茸的脑袋撞自己的垂耳兔。

  看到后面,他又沉默下来。

  爱德蒙收好三封信,试图沉心让自己去写回信,他告诉自己不要想太多,随心去写,等到写完回看,刚刚被克莉丝的来信平复的心情又惊跳起来。

  因为回信中泄露出的太多蛛丝马迹,唯恐引来教义和律法都将这种感情视为禁忌的英国人憎恶,他将这封信往一边点燃的蜡烛上伸去。

  结果刚只碰到火舌,爱德蒙连忙收回,看着被燎出来的缺口,像是也被啃噬残缺的心一样,最后只得将这封信连同心情收叠好,放进那本从不离身的特制圣经里。

  空气中还弥漫着烧过纸张的味道,爱德蒙走到窗边,发现天竟然已经亮了。

  燃烧把信上的心思也都挥发满屋,不愿再沾染到更多的思绪,他改扮好,走出了所在的联排别墅。

  为了制作一份药剂,他已经很久没出门,这个时间的摄政街车水马龙,热闹非凡,爱德蒙站在路边,才觉得回到了人间。

  至少繁碌会让他忘记一切,不会想起——

  “您想要克里斯班纳特吗?”

  有个童声清脆说。

  一下被点破了心思,金发的勋爵几乎惊跳起来,“你说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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