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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白毓竟敢对自己的宝贝女儿还手,还打的心肝女儿惨叫连连,好一阵心疼,顿时追着白毓又是一阵好打,等打累了扑进西厢屋子里,哭着喊着哄宝贝女儿去了。

  白毓身上被打了好几下,抽抽的疼,扔掉手里随时防身的棍子,看了眼地上快要放凉的热水,提进屋子倒进木桶,插了门,吹灭蜡烛,脱光衣服,钻进了木桶里。

  脸上痛痒的地方一见热水,立马火辣辣的疼,既痛又痒,白毓不时拿手指挠起来,越挠黏液越多。

  往身上撩着热水,头枕在木桶边缘,想起刚才的一幕,原主在这家里就是猪一般的存在,好吃好喝,好穿好戴没有她,忍饥挨饿,挨打干活全是她,再加上脑子确实不怎么灵光,又不善言辞,且总爱对着别人傻笑,久而久之便都说她是个傻子。

  刚才和那泼妇打架,要是放在上一世娇滴滴的白毓面前,她是宁死也不会做出这等粗俗之举,可如今穿过来,占了原主身子,却有一把好力气,打架这种事,轻易不干,既然动手就要干脆利落,刚才自己那可是一点亏没吃,估计朱氏得肉疼好几天吧,最后甚至还升起了一股越挫越勇的成就感。

  刚才要死要活的心思,被突如其来的成就感爆棚,居然觉得穿成这样也不错,至少有力气,能打架,会打架,而且还能打赢。

  话说这原身,十里八乡出了名的傻子,她的傻主要不是真的生活不能自理,裤子提不起来那种,主要的原因是她太丑,叫傻妞只不过是一种善意的转移,总不能赤/裸裸叫你丑妞吧,那好像太伤人。

  叫着叫着,她就真的傻憨傻憨的,人虽傻但干活却是一把好手,力气又大,耐力又好,里里外外男人能干的粗活累活她都能干,要不是满脸脓疮实在让人恶心的受不了,也有人跺跺脚、闭闭眼动过要娶她过门的主意呢,能干活脑子傻点就傻点呗,反正干粗活累活又用不了多少脑子。

  白毓洗完澡,脸上的痛痒稍微舒服了些。

  又随手洗了衣物,晾在窗口那几根枝条上,如今还是盛夏,夜风一吹,天亮就干了。

  原本要将洗澡水倒掉,想了想躺回到床上,不想和那母女再起纠纷,吵吵嚷嚷实在烦得很。

  洗了热水澡,一夜好眠。

  第二日一早,白毓被一声尖叫惊醒,紧接着,有脚步声气冲冲走了过来,门被人擂的山响,一道刺耳的声音骂道:“死货,都什么时候了?还不起炕,你是想瘫在炕上不成?”

  白毓一个警醒,一下坐起来,眯着眼缓了半天,才想起自己已经魂穿到古代的事实,抬头望了望屋顶,天已大亮,看来该吃早饭了。

  就一会的工夫,朱氏已经快把屋门给拆了,一个劲在外面用拳头捶着门,眼看摇摇欲坠的门不堪重负有掉落的危险,实在恬噪的紧,白毓打了个哈欠,抬高声量吼了一嗓子道:“听见了,别再敲了,马上出来。”

  朱氏听到白毓答话,愣了愣,不情不愿嘴里骂骂咧咧走了。

  边走边不可思议,从昨晚到如今,这死货吃错药了,竟然顶嘴顶的那么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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