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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他们本是想偷偷溜出来,谁想会遇到那个表里不一的宋瑾呢,只好将计就计索性就真的被当成了战俘。

  陈亭侯再一次摸到光秃秃的下巴默默垂了手苦笑,今日他无意间摸到光秃秃的下巴时才会反应过来,他现在已经是彻彻底底的鲜卑人了。

  他我望着身上盖着的皮袄苦笑,他曾一度不穿皮袄不戴发饰的他,从来没想到为了怀中的少年的知遇之恩,爱才之情折服了,进而洗光了所有头发和眉毛,彻底和大晋作了别。

  虽说早有计划,但是他们这次出逃也实在凶险,要不是这次将计就计他们还不知道,狄赖原来连檀石槐身边的亲卫都买通了。

  想着他们被追兵包围时,少年用身体挡在他前面让他回大晋时,他第一次那样彻底的从心里归顺了少年。他仿佛看到了他那和少年一般大的小儿子上树掏鸟,下河抓鱼的调皮身影。

  他喉咙泛酸,小儿子跌跌撞撞的行了半里路,那苍白着脸使劲全力叫他快逃的情景在脑海清晰的涌出来。他的大儿子为了大晋战死,孙子被人当人质杀死,连最后的小儿子也因为无意间听到了戴齐的陷害兄长的事就被残忍的下了毒,他当时才十六岁啊!

  他怜爱的把少年蹭掉的皮袄往上拉了拉,与他小儿子的顽皮不同的是,这个少年在十三岁时就已经单枪匹马闯入强盗窝里找回了自己部落所有的牛羊,成为部落首领,接受所有不服他的部落勇士的挑战。

  短短三年间他打败了草原所有的部落,统一了整个鲜卑族。要不是见到少年身上那累累叠叠的伤疤,他都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

  他拍了拍不知道梦到什么往怀里蹭的少年,轻轻的笑了,那个汉人陈亭侯已经死了,从此只有檀石槐的义父,鲜卑人尼尔桑。

  终于困意来袭,他往紧裹了裹皮袄,沉沉睡去。

  “哐哐哐——”

  翌日一早,天刚蒙蒙亮,檀石槐两人就被一阵锣声惊醒了。

  “快起了,再不起来今儿一整日都没饭吃了!”来人一共几十个,说着便打开铁栅栏的锁,进来后又原样锁上,把钥匙放入怀里。

  他们背着刀剑,一人手里还拿着一根长长的皮鞭,这会在地上抡的“咻咻”作响儿。

  尼尔桑赶紧推醒了刚睁开眼睛,还没反应过来身处何地犯迷糊的少年,一把拉起了他,赶紧把皮袄穿到他的身上。

  把皮袄给少年裹紧后,尼尔桑迅速的把夜里当两人褥子的皮袄穿在了身上。几个狱卒见尼尔桑还帮檀石槐拍了拍袖口的土,相视一笑。还在这讲究干净呢,到底是刚来的,等过上三日,他们敢保证,他们只求睡不够,哪里会再这般讲究土沙呢!

  毕竟要这些人是挖矿的劳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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