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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不知道发生在他身上的事。

  一股侥幸笼罩了他的心头,叫他有种劫后余生的感觉。悄悄走回床前,慢慢揭开被子,钻了回去。

  接下来的几日,罗衣便在家里继续做她的傻子。

  于母虽然高兴她醒过来了,但是如今城内在征兵,倒不好叫她出去走动。因此,就买了些纸笔回来,得空了教她识字。

  这个世界的字,跟她从前学的不一样,倒也可从头再学。但她到底不是懵懂幼童,学起来并不吃力。

  于母很惊讶,欣慰道:”我儿竟是少见的英才,等到战事平定了,我一定给你铺路,你读书科举也好,学做生意也罢,都不会叫你浪费了这等天资。”

  罗衣便认真谢过:“多谢母亲栽培。”

  于母很忙的,并不成日在家,不在家的时候,罗衣就自己习字。

  等方尽的家务做完了,便招手叫他过来:“来,我教你识字。”

  方尽的眼里明显闪动着喜悦的光芒,但他脸上却写着拒绝:“妻主,我只是一介男子,不必要识字的。”

  “那你喜欢读书识字吗?想读书识字吗?”罗衣问道,不等他拒绝,便道:“我只问你这一回。如果你说不喜欢,日后我必不再提。”

  罗衣是看到他时不时往这边看,明显有着渴盼的神情,才叫他过来的。

  方尽并不是真的那么温顺,他并没有被《男诫》完全洗脑。一来,他本身是有点敏锐的,而来,他有些小固执。他对于这个世界上男子的地位和处境并不那么服气,也不甘心做一个每天在内院打转,勤勤恳恳做事,却还要无端端被责骂的人。

  或者说,他没有选择的权利。在内宅打转,和只能在内宅打转,这是两码事。然而从出生开始,他就没有选择的权利。

  方尽想读书识字,他十分想。他并不服气只有女子能读书识字。对于女子的权利,他心中一直是觊觎的。但他从前一直没有机会。

  如今罗衣叫他,又说得这样没有余地,他不由得认真思索起来。

  他既想保持一个温顺的、贤惠的夫郎形象,来保护自己免受来自外界的伤害,又不想违背内心的意志。

  想了想,他放下手里的针线筐,走到她面前:“妻主,我想学。”

  他想读书,想识字。既然妻主提出来,他就领受她的好意。哪怕她以后会嫌弃他,至少此时她是喜欢他的,他不应当拒绝。

  罗衣便笑了笑:“过来,我教你。”

  她把他叫到身前,让他坐在椅子上,自己站在他的身后,双手环住他,右手握住他的,提笔写下两个字:“方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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