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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的人?

  于父还不满,又道:“如果方氏没说什么,怎么晚儿为了他反驳我?”

  “父亲,方氏是我的夫郎,他有什么错处,自有我回屋教他。”罗衣直接道,“您照顾好母亲就是了。”

  她对这些家长里短的事没兴趣,也不想以后滋生出这些事来,直接对于母道:“母亲,我如今清醒了,该担起事了。这几日,就劳烦母亲为我想一想,哪些事是我能做的罢?还有,我屋里的人,就不劳你们教导了,我自会好好教他。”

  于母对此倒是很满意:“好,这几日我留心着,有消息了告诉你。”

  于父还不满,但于母制止了他:“好了!晚儿醒了,你不高兴么?往后就不必操心她了,咱们两个过日子不好吗?”

  有于母哄着,于父也就不说什么了,转眼又欢欢喜喜起来:“晚儿醒了,老天保佑,一定是老天看我们家从不做坏事,一心向善,这才赐下福音来。”

  于母摇摇头。

  一转眼,到了晚上。

  忙碌了一天,终于到了歇息的时候。

  方尽打了水来,服侍罗衣洗脚。

  他要给罗衣脱鞋子,被罗衣一把按住,搬了凳子给他,叫他跟她一起泡脚。

  方尽羞得满脸通红!

  罗衣觉得有趣,笑吟吟地看着他。

  她从前附身的虽然也是女人,却都是地位低下,或者男女平等的社会。从没像这样,处在高高在上的地位,有一个乖巧柔顺又贤惠的小夫郎。

  方尽想推脱,但是推脱不了,不得不坐在小板凳上,与她一起泡脚。

  他不敢抬头看她,她那样笑吟吟地看着他,总叫他觉得难为情。

  他低头看着水盆里,两双脚。

  稍小的那一双是妻主的,白皙晶莹,长得十分漂亮。往上看,是圆润的脚踝,以及一截小腿。肤如凝脂,滑腻得看不见毛孔。

  他不由得又看自己的,一双脚十分粗大,青筋遍布,显得粗犷又狰狞。再看小腿,布满了卷曲的汗毛,黑压压的一片。

  一时间,心下十分难为情。他这么丑,而妻主那么美。

  他从前总觉得,凭什么这世界上是女人为尊?难道就因为女人能生孩子吗?可是如果没有他们男人,女人也生不了孩子啊!没道理女人就要高一头!

  然而今日,他看到了妻主的脚,还有妻主的一截小腿,他一瞬间有些明白了——女人就是上天的宠儿,她们那么漂亮,那么精致,就该是尊贵的。

  洗完了脚,两人就要就寝了。

  方尽坐在床边,背对着罗衣,开始脱衣裳。

  目光落在半旧的衣衫上,不由得想起白日里那个卖荷包的小姑娘说的话:“你这泼夫!丑八怪!穿得这么丑!你脾气暴躁又刻薄,一辈子都不会被妻主喜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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