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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着步澜在末世中生存,好像还挺带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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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澜离开电影院走了没多远,就先钻进了一个小型理发店。
他现在和梅昭的形象差不多,只是头发更长了些,勉强可以在脑后扎起个小辫子,这几年他一直是类似的形象,包括之前出名上镜和拍广告的时候。就像中国人觉得黑人都长得一个样同样道理,很多西方人对亚裔人也很脸盲,他换个发型,被认出来的几率就会大幅降低了。于是步澜就进了理发店。
本有心干脆剃个光头,又觉得忍受不了那份难看,尤其想到顶着个亮蛋回去见沈苓太过丢脸,他就拿剪刀剪了个很短的短发,由于技术烂,时间紧,头发剪得一撮一撮的,好像狗啃的一样。步澜往日还算臭美,很注意形象,看着镜子里的自己他就非常憋屈,依旧觉得自己都没脸回去见沈苓了。
唉,都世界末日了,就凑合了吧!
洛杉矶是世界级的一座大城,步澜那天是乱走乱撞来的这一带,原先从没到过这片城区,完全不知道附近哪里有医院或是药房,又不可能找人打听,更没有网络地图可供查找,只能一点点摸索去寻找。过程中还要随时留意躲避着人。
今天已经是灾难爆发的第七天,街道上已经变得很清净,一眼看去似乎只有死尸,没有活人。就像沈苓所推想的那样,最疯狂的那部分人除了攻击人和搞破坏之外什么都不会干,没有正常的进食饮水和睡眠,到了这会儿即使还活着,也都没了什么体力。
走到大路上,除了看到很多尸体之外还见到了一个倒卧于地鼾声如雷的黑人壮汉,黑人的肤色看不出眉心有没有TI标志性的乌青,但从身上的血迹和手边的利器也能看得出,这应该是个体力耗尽的一级人。
照理说应该趁这机会结果了他免得他睡醒再去伤害别人,但步澜毕竟没杀过人,还是个惯于救人的医生,下不了这个手。他就地捡了一个手铐,将那壮汉的手铐在了旁边的汽车车门上。
一路上他也捡到了几次被丢弃的□□,可惜都已被打光了弹药,他留了一把在身上,准备关键时候好歹吓吓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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