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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灵活机动。

  步澜握了握她的手:“你安心躲在这里等我,我承诺你,不管找不到找得到,十个小时之内也一定会回来。”

  沈苓只好说:“那就说定了,不管找不找得到,你都要尽快回来啊。”

  封闭的室内光芒暗淡,步澜望着她满是关切的脸,心弦微微颤动,不禁失笑道:“你这样会让我迷惑,怀疑你是爱上我了。”

  沈苓很坦然地说:“我要是真的爱上你了,就不可能吗?”

  在步澜看来当然是不可能,美国影视剧里那种男女短暂相处一天半日就相互爱上的桥段他从来都不信,那样的感情最多只能称之为好感。她才刚刚认识了他两天半,怎可能这么轻易就爱上他了呢?大约只能算是一种心理依赖,就像现在他对她一样,不算是爱,但也至少有了很多的牵挂。

  眼下,照料和保护她已成了他活着的唯一目标。

  他没有与她辩驳,只说:“放心,我一定会平安回来。”

  沈苓忽然想起一件事:“对了,还是尽量别让人认出你更好吧?”

  这确实是个问题,外面不论是哪类人,都可能对他这个TI发明者怀有敌意。

  当下沈苓拉他去到员工更衣室,这座影院本也没多少员工,这里面翻来翻去也没什么好的道具可以用作变装,沈苓就拿了一个棒球帽给他戴上,勉强可以叫外人不会一眼认出他来,然后就送他出门而去。

  在现实中时,沈苓没有来过美国,曾经听来过洛杉矶的朋友说,这里的日晒特别强烈,简直堪比中国的青藏高原。沈苓去过拉萨旅行,见识过那里杀伤力恐怖的日晒,一直觉得是那个朋友说得太夸张了。

  这回亲自来了才知道一点也不夸张,这里的阳光确实十分恐怖,现在才早晨,阳光晒在皮肤上,立刻就能感觉到灼热。偏偏因为水资源不宽裕,洛城的绿化也不算很好,很多街道都没有树木遮阴。那四天里沈苓穿着暴露的礼服裙子在外面逃亡的时候,感觉肩膀都有点被晒伤了,人也黑了一层。

  夏天再配有这样的阳光,满城的死尸会是什么状况就很好想象了。那天死在电影院门口的白人胖子尸体还在原处,头上的脑浆和血液已经干涸,都黏糊糊地粘在玻璃门上。

  步澜把卷帘门提起一小截,就转头告诉沈苓说:“你退后些,不要看到这个。”他好歹是学医的,承受力比她强。

  沈苓在那四天里没少看见血腥场面,也有点疲沓了,只觉得扑鼻而来的那股味很难忍:“不如,咱们去开后门吧?还能更好避免被人留意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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