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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件事情,本来年底才要进行的和亲提前进行了。而且哥哥替我起了个假名刘绍,要我前去南陵送亲,真正的目的是替他找出第三拨人。
我却不怎么高兴,我认为哥哥在自找麻烦。
而且,我本身很有自知之明,我认为路途遥远,我一个弱女子实在难挑大任带领整个队伍。最重点是,心太累。
哥哥却说,“摊在表面上的敌人,从来算不得真正的敌人,充其量是个纸老虎!”并且联合外公整日在我耳边吹风,说什么这次早就沿途打点好了,我只管游山玩水,吃喝玩乐,完全公费报销。
我耳根软,最后同意了。
本来要嫁给如今南夏王那个老头的人应该是我,只不过当时我和哥哥还没认祖归宗,父皇仅有阿澈哥哥一子,阿澈哥哥身体向来不好,南夏王舍不得将自己的女儿嫁过来,所以只能东楚派女儿嫁过去。
据说南夏王有二十子,谁能最后登上龙位也不好说,所以最保险的便是嫁给南夏王那个老头,来日当个后妈,对东楚也是最好的。
最后定下了瑾王的年仅十五岁如今20岁的小女儿,父皇将她封为清和公主,嫁到了南夏。
只是一想到南夏王满脸菊花褶子的脸,我便于心不忍,掀开了公主的轿帘,“姐姐还是走吧,南夏王年纪比瑾王叔都大……”
清和姐姐却笑道,“清和虽然身为女儿身,可也有一颗报国的心,若真能缔结盟约,促进睦邻友好,清和万分愿意!”
我嘴角抽了抽,真心的替清和姐姐不值,我虽没读过多少书,可是也知道,从来和亲真能促成友好的十之有一。
细细想来,如果我能有清和姐姐一半的思维,早早便夭折在凶凶险险的江湖风雨路上。
本来,我是非常乐意做这个送亲大使的,因为在我的想象里,一路上可以尽情的游山玩水,吃喝玩乐,最重要的是,沾了清和公主的光,旅游烧的钱,各地方知府自会负责。
回想之前每次出来旅行,路上的盘缠是自己的,总是要精打细算。
想到这,我便又想起了母亲,心里又难受的不行。
我们这次走的是官道,真的是只是道,偶尔穿行在两旁垂杨绿柳的道路上,偶尔又穿行在两旁杂草丛生绿意盎然的道路上,每逢五里,总能看到夹道欢迎的地方知府,然后进了城,各位知府对待我也是尽心尽力,恐不周全。
除了公主的洗尘宴,本官还要接受他们私下的小宴,一晚上的歌舞表演也无所谓,就是本官回房间后,地板上放着一箱送我的“特产”,我不反对这些金银细软,奇珍异宝的。
只是软榻上总是娇卧着一具白白的玉体,软绵绵的唤我一声,刘大人。我又不是断袖,她的声音弄得我起了一身的鸡皮疙瘩,我便把她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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