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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次后把林之卿的双手也擦过,端来一盆热水,蹲在他脚边,为他脱下鞋子,把脚放在水中烫。
林之卿的腿受过伤,冬天冷了就会疼,两人一起生活后,殷承煜寻了许多方子为他调养,才有了些许起色,因此他是严禁林之卿冷天时在外面的。
若不是天气晴朗,日头都暖熏熏的,他就不会让他穿的这样单薄去练剑。
巫伤命说这样的损伤还是要多运动为佳,他也只好宽限一些。
林之卿喝了一口茶,道:“不用这样紧张,我没有疼。”
殷承煜道:“还是不要大意了,都说干冬湿年下,已经一个冬天没有风雪,你还是小心一些,别过年了也疼起来。”
林之卿无奈一笑,被殷承煜抓住脚掌,在脚心轻柔地按摩起来。
殷承煜低着头,本应该是握着画笔的白皙五指,像握着什么宝贝一样,把他的脚揉搓得通红,才用干布擦干,为他穿上鞋袜。
这样的情景已经不是一次两次,六年间,他们一直在一起,拌嘴脸红也有,蜜里调油也有,但大多时候还是像人世间最平凡的男男女女,身边陪伴着那个人,平淡地过着每一天。
若不是亲眼所见,谁会相信眼前会为他人更衣脱鞋的人,就是曾经不可一世的殷承煜。
白年来看望他们时,不无惋惜地说:“师弟,你早跟了我,何苦沦落到为别人为奴为仆?我肯定疼你到骨子里。”
殷承煜冷冷道:“为我洗脚?”
白年犹豫一下,笑道:“这个容易,别说是洗脚,洗澡我也会。”
殷承煜又道:“为我洗手作羹汤??”
白年尴尬:“这……我可以去学,实在不行教中有的是大厨,你想吃什么都简单。。”
“那……你可愿意为我……”殷承煜若有所思地瞄了瞄他的屁股,不怀好意道:“嗯?”
白年还未表态,头顶已有一个阴测测的声音冒出来:“好大的胆子,居然敢跟我抢人。”
白年面露不耐:“你怎么跟我到这里来了?滚!”
那人笑嘻嘻地从房梁上跳下来,粗布麻衣,打扮得毫不起眼,但是面容长得极好,言笑晏晏夺人心魄。
殷承煜爱美色,自然先是为他的美貌所惊,继而又被他无声无息地做梁上君子而吃惊,他和白年都算是高手,居然都没有察觉此人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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