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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一句轻唤,脑中迷雾消散,深藏记忆深处的少年面孔逐渐清晰,连日来关注的陌生人,变得熟悉起来,眼睛,鼻梁,嘴巴,拼凑成桃林间闪耀的笑。
人常说近乡情怯,果真不是假的,自我折磨式的偷窥令我病情反复,眼窝深陷,两只手酷肖枯木。
这样一副尊容如何见他?
我哆哆嗦嗦扶住墨镜,这块最后的遮羞布,微佝偻住背,赤着一只足,几欲逃走,如何成得了,身后这人是我心心念念这些年的阿森啊。
揪住胸口衣襟,两种欲望不停缠斗,最后我还是发着颤回头。
阿森僵立原地,我见他喉结滚动,自上而下打量我,显然的不可置信,我便知道,他认不出我了。
想来也是,我被许许多多的鬼怪拖进黑暗,好一番吞吃,如今吐出来,只剩一把白骨,他如何认得我?
不怪他,有时瞧瞧自己,我也瞧不出桃花镇眠眠的模样。
正当自惭形秽之际,有看热闹的工人凑来,宛如斑斓泡沫炸裂,一朝梦醒,我畏人地低下头去。
阿森沉声道:“韦青干活去。”
那人“哦”地一声离去,同时,一阵风吹过侧畔,片刻,低垂的视线出现男人的头顶,黑发短而硬,皮肉里爬了一道肉色疤痕,那只砸向周笙的鞋被他拾回,用掌心擦了又擦,蹲身放去我脚下。
一瞬间,我从墨镜后,昏暗光线里,窥到时光的缝隙。
小时在乡下被欺负,总是他替我出头,与小流氓打得鼻青脸肿,胜者永远是他,他拾来我跑落的鞋,亲手为我穿上,再去小溪边,为我清洗伤口,我委屈得直哭,拾荒买来的糖成了法宝,眼泪汪汪含在嘴里,他边抚我的头边说:“我不会再让他们欺负你,所以你以后也不要再哭,好吗?”
我当时如何回答的他,我说只要有你在,我一定不会再哭,如今时隔六年,我失言了。
泪水汇聚下巴,兜不住,便一颗一颗砸在他手背,他保持下蹲的动作,静默注视手背上的湿痕,良久起身,朝我笑道:“好久不见。”
“好久不见……”
我勉强一笑,约莫很难看,他迅速垂首不再与我对视,由此便见到我手掌的伤口,愣道:“你受伤了。”
不等我说什么,他扭头朝屋内走去,期间撞到推水泥灰的工人,弄得人仰马翻,光线中的灰尘扑簌簌,像谁心间一场细雨,默不作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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