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亥时初,饭馆儿里食客们走得尽了,大堂里的青砖地面留下一串串泥脚印,庆有和吉祥领着几个伙计正卖力收拾打扫。
孟郁槐带了伞来接花小麦和孟老娘,进了门方听说厨房里汪展瑞正在张罗新奇吃食,倒有些兴趣,也在桌边坐下等着。
这一等就是半个时辰过去。
花小麦这一向精神不济,早就有点犯困了,为了不打击汪展瑞的积极性,只能强撑。又过了约莫一盏茶的时间,那汪师傅终于捏着一只小酒盅,乐颠颠地走了出来。
尝尝?他把那酒盅往桌上一搁,抬头冲孟郁槐笑了笑。
新鲜剥出来的礼云子呈红棕色,细小如沙,一粒粒泛着荧光,瞧着倒的确是鲜艳可爱。稍微靠近一些,便立刻嗅到一股清淡的酒味。
我只用现成的绍酒浸了浸,加了些盐,单是这样,滋味就已经很好了。汪展瑞给花小麦和孟郁槐各递了一双筷子,这东西剥起来太费工夫,你俩就只尝个味吧,待得闲时,我再慢慢把今儿送来的那些都剥出来。
花小麦似信不信地用筷子尖沾了一点,犹犹豫豫地送入口中。
一股子带着酒香的绵软甘鲜味,立刻在舌尖绽开,如炮仗一般,轰地充斥口中各个角落。
牙齿轻轻上下一磕,那礼云子便在唇齿间发出一声碎裂的轻响,幼滑软嫩,无孔不入,连牙齿缝中都是它浓郁奇特的香味,柔润醇美,鲜甜隽永。
花小麦被这滋味给惊住了,来不及说话,筷子便又要伸过去,却被孟郁槐从旁边伸过手一挡。
寒性的东西你哪能多吃?他勾唇一笑,都归我了。
第三百零一话 帮工
对于厨子来说,一种食材的优劣,从来就不是由它的价格所决定的。
就譬如说汪展瑞从水田里掏回来的那些个礼云,论价钱,基本可以算作是最低贱的物事。这东西夏季吃芦苇,秋天却是以谷芽为生,日日在田间横行无忌,于庄稼人而言,实是一大祸害。
花小麦也是问过了孟老娘之后才晓得,秋日里,火刀村的老百姓们一旦在田间发现了礼云,往往咬牙切齿地除之而后快,碾碎了丢进田里做肥料,庄稼便长得格外茂盛肥壮,从没有人想过要吃它。而现在,它却摆在稻香园大堂的桌上,俨然成为一道难得的绝顶美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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