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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姐一个耳光的真真,立马改变计划,准备静观其变、随时叫允焉闭上她的臭嘴。弥雅则径直走到魏小姐面前,目不转睛、乐呵呵的将她旗袍前襟盯着,盯得后者拿手挡也不是,不挡也不是。

  楚望被一推一接,一阵天旋地转后晕乎乎的站起来,看到来人是谁时,整个人也呆了一呆,轻声喊道:“言桑?”

  言桑冷冷将她看着,一句话也不讲。

  允焉见状,突然的冲他说道:“她与英军跳探戈,跳完得开心了,之后还意犹未唔……”

  言桑脸色更加阴沉,看了她一眼,连声音都冷到骨子里:“我知道。请你闭嘴。”

  弥雅见状,笑着说:“这交际场合有人相请,谁不跳舞?位少爷放宽松,又都不是什么小孩了。”

  “我只想听林楚望女士回答我。”他低头看着她,“你玩的开心吗?”

  她沉默着没说话。

  他嘴唇发白,“你抬头看着我。”他脸色苍白到没有丝毫血色,用手指着自己的眼睛,朝她沉声怒吼时带着一点颤抖,“看着我的眼睛。”

  她抬起头来。

  他狠狠将她望着。

  她眸子漆黑,里头有一点点星碎的影子在动。她看着自己时,是一样的神情,和十三岁那年一样,没有任何区别。那种神情里带着肆无忌惮的仰慕。她仰慕他,她喜欢他,崇拜、讨好到近乎在看一个神祗,也因此不太敢与他对视。这种仰慕与喜欢会使任何一个男人为之沾沾自喜与欣喜若狂。若是你见过这神情,你会明白:不论如何相隔两地,音讯不通;她又如何受人诋毁,他始终有自信她将只属于且永远只属于他。

  现在她看着他时仍旧与十三岁那年没有区别。是一样的神情,可是,不对。

  从父亲那里得知她在这场舞会,那个白华军官也在,某一瞬,他心里一震,仿佛意识到什么,便几乎毫不犹豫的过来了。守卫拦他时,他几乎快失去解释的耐性,态度极差的告诉他们他绝对有资格在邀请之列。报上姓名,他们将他请了进去。他在人群中立刻就看到了她,在手风琴与大小提琴的探戈舞曲里,由谢择益带着她跳跃……这也没关系,这是交际舞,他明白。但在某一瞬间,他看到她看谢择益时候的眼神,与看他时完全不同。

  他擅长于剖析每一个人脸上的最细微的表情变化,这是他与生俱来的天赋,他一直引以为豪的天赋,在看到这个神情时,他所建立的全部自信被一击即溃。

  也许连她自己都没意识到的,他几乎立刻明白了。

  一个女人在诗人的诗里不会老去,但诗人他自己却老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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