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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云今早起来看到的时候,真的是吃了一惊, “天呐,这头猪可真肥!”
夜风挠挠头, 表示, “这个不算什么, 算是小的了,深山里面有时候有变异种的野猪, 那才是真的大,大概跟半座房子差不多。”说完夜风还伸手比划了一下。
苏云看着他比划的大圆圈,诧异地瞪大了眼睛,“半座房子这么大?”
“是啊!就是可惜抓不住,那猪腿,差不多有水缸粗,跑起来劲很足,石头都能蹬飞,皮糙肉厚的,根本没有办法下手......”夜风回忆着,脸上一副很可惜的样子,“不然大概可以吃很久。”
说着他还砸砸嘴,一副十分可惜的样子。
苏云:……
好吧,吃货的脑回路果然是异于常人。
如果是她看见这么大的野猪,第一反应应该是赶紧跑吧,哪里还能想着捉来吃。
不过小山似的野猪,想想肉应该很多啊,红烧大猪蹄,碳烤小排骨,不错不错……
苏云砸吧砸吧嘴巴,决定今晚就煮个红烧猪蹄好了!
于是,在苏云指导下,夜风开始处理猪肉,“要先把猪血放盆里面,不然后面血会流得满地都是。”
夜风依言把猪头割了道大口子,将未完全凝固的血液放了出来,其实杀猪最好第一时间放血,否则血液混进肉里面就会又腥又臭,严重影响肉的口感。
昨天夜风直接割了块肉给她熬汤,野猪的肉质虽然紧实鲜美,但是腥味也是真的重,也是肚子饿的时候,来不及讲究,就吃光光了,现在得想办法好好处理一遍。
等待猪放血期间,苏云又让夜风把厨房角落的铁炉架子搬到了院子里,在上面架了口大锅,开始烧水。
待火升起来,水开始沸腾的时候,血也差不多放好了,接下来就是给猪剃毛了。
这头野猪非常的野,身上的毛又黑又粗,得用热水烫个两遍以后,才能用菜刀去刮。
夜风握着菜刀跃跃欲试准备按照苏云说的话,开始处理猪毛,他握着菜刀,很是新奇这个去毛方法,“这个是这样弄的吗?以前我都是直接剥开了。”
听完夜风的话,苏云微微一愣,“直接剥皮吃?这这…这也是个好办法,直接把皮去了,真省心省事。可是,皮富含有丰厚的脂肪,还有蛋白质,我觉得还是不能浪费吧。”
“蛋白质?”夜风满脸茫然,根本听不懂。
呃,忘记夜风是兽人了,蛋白质这种学术用语,对于夜风来说是难懂了点。
于是她简单解释道:“嗯,这个皮处理完了就很好吃!”
“好吃?!”简单易懂的吃货专用词汇,夜风很快就表示理解了,对于苏云的手艺,夜风向来是很信任的,干活的热情徒然拔高一个档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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