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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摇头,我喜欢传统的漂亮姑娘,说着自己也后知后觉地奇怪上了,低头看了看,试图拉裤链,太大没塞得进,失笑道,估计是想到你是个不喜欢男人的女人,感受到挑战,兴奋了吧。
我冲他抛了个媚眼,谁说我不喜欢男人的,我只是喜欢女人,又不是不喜欢男人,说着故意意味深长,不然你以为我为什么在你旁打转。
他目中有惊吓闪过,又很快覆上调戏的坏笑,是嘛,那你敢不敢……
敢。
试了。
我们嘴巴连着嘴巴,又勾芡着银丝技巧性地缠绵,直至两人都用光了推拉技能,喘息分开。
望着天花板,我夸他还不赖,白若兰应该找不到更好的体验了吧。
前半句他跟着笑,白若兰名字一出,他又止住了笑,声音沉到地板下,沙哑地说,你怎么知道。
次日起来,我们没有尴尬,毕竟昨晚交流了一□□验,他问我和姑娘都做些什么,我问他和姑娘都做些什么。
以前他和白若兰在一块儿的时候特乐意跟我说他们的细节,我还羞于听,现在好了,他彻底不提具体的人物,我反倒想问他,是不是白若兰啊。
公孙出国前,很多人去送行,人缘摆在那儿,其中包括苗凌风和我。公孙和苗凌风被起哄,热吻,他两大大方方,搂着,吻着,末了还意犹未尽地嘬了两口,像极了恩爱情侣,这不免让我联想到12小时临行前,酒酣耳热,公孙说,我发人人了,你说她会来送我吗?
“做梦。”
“也是。”
我们没有提起她是谁,但又都心知肚明。
我在公孙回国前见到的白若兰,我陪新女友去试镜,碰到白若兰一身利落简装领着两个姑娘,贴心地弯腰帮她们整理裙角,温柔地指导她们进去后的注意事项,见她们紧张地绷紧背脊,玩笑轻拍,“干嘛呢,愁眉苦脸的,面不上没事,还有下一个呢。”
不过三年光景,她彻底甩脱红衣摇铃时期的惊艳与生涩,脱胎成吸睛的都市丽人模样。
美还是美,但少了横冲直撞。
我染了一头绿毛,彻底Tom Boy风格化后,比之她的变化要厉害得多,她先没认出我,后来听我跟女朋友说话,才由中性的声音识出我。
“好巧。”
她自然得好像我不只是她前任的好友。
“今天我真好运。”我冲她抛了个媚眼。
经过一两轮的社会毒打,再也不像过去大喇喇地称姐道妹,她身着墨绿海马毛毛衣,整个人温柔暖融融的,话题都是她抛的,我随口敷衍着答案,全心纠结要不要提公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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