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第6页(1 / 2)

加入书签

年轻时候,我们很难自省自我道德边界,但很容易对别人进行道德批判。

公孙大男子主义盛,我有几番很白目地想要劝说,那一晚是你揭了伤疤说了重话,分手责任在你。

可公孙好像只有通过恨白若兰才能消解这段感情的无疾而终,他恨这个出轨的女人,恨这个轻易说分手的女人,恨打乱他世界情感秩序的女人。

我在见到白若兰前,先以另一种方式与她会面,彼时她已经不叫这个名字了。

书报摊亭,时常出现的杂志封面女郎,搔首弄姿,抚弄风情,名唤白珊妮,我咂嘴摇头,不如白若兰好听。当年也想过白若兰这名儿土,可听多了,又觉得大俗大雅,甚是脱俗。

当时公孙已经出国了,多Gap了一年,糟蹋了不少妹子。我给他拍了张照,告诉他,白若兰改名了,他说我知道。

这时候我才壮起胆问他,你怎么知道的啊,难道国外也有书报亭卖国内的时装杂志?

“去年同学聚会,见了一面。”

“天!然后你们没有旧情复燃?”

他陷入半刻沉默,波澜无兴抛下句“她跟人了”,没给我留任何打探空间,撂了电话。

大四那年,临近毕业,白若兰这茬其实已经过去很久了,公孙身边来来去去多是玩乐局的交情,全垒那步的不多,要说玩的最久的还是苗凌风。

真是孽缘。

“你爱她吗?”我酒后肉麻,问出了清醒时刻说不出口的蠢话。

公孙喝得少,被我这问题激起一身鸡皮疙瘩,恶心地颤了颤手臂,“你们女人真jb烦。”

“你们男人的jb才烦。”

“哈哈哈哈哈,你看过嘛!就说烦!”他得意地冲我挑眉,酒醺的两片酡红在他脸颊上布下难得可爱,这样的男孩,女人是拒绝不了的,白若兰怎么拒绝的?那个沙牧之是不是更好看?

那晚,还发生了一件事,其实说出来和不说出来,于他们的故事没有影响,但我还是决定,偷偷把那件荒唐事写下来,防止过几年记忆力倒退,错觉是想象。

A片外的男人世界,是公孙带我体验的,我当时已经和前女友体验过身体的快感,不屑他说的。

公孙也就是说着玩,可男人生来好像就对自己的某部位非常自信,他亮我就看咯,我看了一眼,又一眼,再一眼,索性不挪眼,盯着。

他笑得发抖,问我,如何?

酒腻在我们的呼吸中碰撞,我迷蒙着双眼,试图聚焦他的脸,可眼神慢慢涣散,我说,好像还行。

他不乐意,抓住我的手,非要我体验一下,我这时候想到一件事,你怎么杵上了!

他理所当然道,孤单寡女,生理反应。

不是吧!你对我有非分之想?我虎了虎我剃光了半片的头皮,凹了个不伦不类的姿势。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