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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最主要的议题,是否要成立一家负责独立运营核心业务的子公司,集团的大股东也即南方那家巨头,投了弃权票。
这个画面实在是有趣,因为代理投票人同时是这个议题的发起者,集团主席在表明自己的立场之后,又紧接着宣布了他的“后台”的弃权。赞同成立子公司的股东,投票权相加,甚至不超过百分之三十二:高举双手的唯有我们高高在上的主席与光杆司令的“废太子”李瑞杰罢了。
2020年12月7日,我司无事发生。
他们迎来了他们的败北。
公司内部的重大结构调整已紧锣密鼓进入最后的筹备,新的一年,亚、欧两个部门又将合二为一。这个部门总监的位置可了不得,虽然仍听大老板调遣、级别上是个“D”,但毫无疑问,职权可与COO并驾齐驱。
要想百尺竿头更进一步,做到“C”字头,对于新任的部门总监而言,已非遥不可及。
这个新总监是谁呢?
我点了发送键,给大老板发去我对新部门人员职务调整的安排建议。
公司技术、管理岗并行的臃肿结构将在2021年被基本废除,例外在于COO这个岗位。我司情况特殊,许多核心事务是大老板亲自负责,在两部门合一、其他结构又都作了相应调整的情况下,COO的设置,不免显得有些鸡肋。
老黄很不理解我的执意安排,即便听了我的理由,他也感到没什么必要:拍板的人毕竟在上面,有什么需要改动与商定的地方,由行政的同事去跟进即可,我又何必在草案阶段就将大老板的烦恼考虑进去?
这事我说不通他。老黄不理解归不理解,到底还是没提出强烈反对,我想,在内心深处,他是明白我的顾虑的。
事实证明,这个多心很有必要。
我们的方案毕竟粗略,最终落实的时候,有相当多的细节都发生了改变,专业人办专业事,这些调整都能称之为是改善——唯独COO这个稍显官僚主义的位置被保留了下来,成了优雅结构中突兀的、状若现实的注脚。
我不意外。
要是COO也用奥卡姆剃刀给剃了,新任部门总监——也就是我,大老板一手提拔的人——可就成了他第一个要提防的对象。
改革以后的COO将从外部招聘。慧琳已悄悄跟我通过气,李瑞杰在新的财年之后,会调去集团担任总部高层,是平调,但那个职位远不如我司的COO关键。
公司官网人才招聘的页面已有职位更新,这次挂出来的启示当中,还包括两个CEO办公室的助理空缺。
这两个助理,可不是招给大老板的。
乔瑟琳得到的器重,不日后,就将有人分担。
她最近非常忙,大老板的离婚律师三天两头往公司跑,公司结构改革,也要她从中协调。那次晚上和她一道在公司里偷偷喝酒的行为,很是拉近了我们的私人关系,乔瑟琳义正辞严地表示她绝对不会犯第三次错误,再和大老板睡到一起。
我当然是口口声声相信她的觉悟,只是心里暗想,第一次还能用“压力”解释,那第二次,难道也还是“压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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