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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会儿已经是下午四点了吧?我好像刚刚喝完当天的第二瓶矿泉水,“壮丁”还差十几个,潘德小姐就是在那时出现的。

我当然还不知道她姓甚名谁,只是有一道深红的身影在人群中格外显眼,她和她的男伴走得极快,两个人都未施脂粉,穿着又明显是属于舞台。今晚有什么演出吗?我追随着望过去,不知不觉竟已到了她面前。

我要认识她。那时我心里只有这个想法。

但在我打算开口时我才发现自己是多么地唐突。他们明显在赶时间,男生还用非常不友善的眼神盯着我,我怎么会在这时候打扰一位匆忙又名花有主的女士呢?然而我甚至似笑非笑地瞥了那男伴一眼,望着她道:“嗨。我能要你的电话吗?”

她停下了她的脚步,似乎一点儿也不觉得冒犯。她的眼睛真迷人啊,我想,然后就看见她柔软的嘴唇微微一启:“认真的吗?”

“当然。”我把手机递过去,“我想要认识你。喜欢你的眼睛,顺便一提。”

她的男伴简直是要用眼神杀人了。

“谢谢。”她把手机递给我。

“我晚一点给你打电话。”我让开路,“相信我们会再见面的。”

而这真的发生了。

潘德小姐的手背轻轻拂过我的脸颊。连她温热的皮肤,我都觉得温柔,那眼神中又是怎样一种暖意?她像安抚我那般轻声说:“我那时就想,如果能有再见到你的机会,我就主动一点。然后你又真的出现了,在从波士顿飞往法兰克福的航班上。你猜得很对,我们确实乘了同一班飞机。”

我小声问:“你有和我说话吗?”

“没有。”她摇了摇头,“你睡了一路。我们坐在你的后面,连我搭档都认出你了,但你就是没往旁边看哪怕一眼。”

我咬了咬嘴唇:“对不起……”

我是临时改为去汉堡交换的,走的时候很不情愿,但得从长远考虑。

我下定决心改学工科,博士时期更容易拿到全奖,而且好就业,不会给家里带去太多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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