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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于可靠的东道主的责任心,我决定把他带到家里包扎一下。
洗净伤口,敷药,再用干净的手绢包起来止血,虽然我没有照顾过别人,但是好歹在蝶屋了这么久的时间。
拉着他进庭院以前,我亲切地再三嘱咐他不要东张西望:“到时候请不要乱跑,如果看到什么东西……”
——怎么越听越像是什么穷凶极恶的犯罪窝点啊!
一下把窜出来名叫彭侯的妖物踢进草丛里,我虚弱又牵强地对他笑了笑:“你就当做是幻觉吧。”
不过我对青年看到不合适的东西感到害怕的忧虑完全属于杞人忧天,因为帮他处理伤口的时候,我凭借鬼对于人类血液的专业权威可以判定:
好家伙,这家伙也不是人类。
第29章
其实我有时候觉得无惨老板很抠, 因为他从来都不给手下员工发工资。
但是有时候又觉得很好,因为我现在被允许在无限城里住宿。
本来无限城是没有我的位置的,因为鬼舞辻无惨当时并没有吩咐琵琶女, 但是我仍旧通过自己优秀的表现获得了领导的赏识。果然金子无论走在哪里都会发光,不愧是我踟蹰森望月。
说一说我究竟是怎么与神龙不见尾的无惨老板见面的吧。
虽然我的母亲一直以来都盼望我能够出人头地, 让她能够在其他人眼里扬眉吐气,总算不枉耗费她那行差踏错前半生。
但我终究是一个没有多大志气的家伙, 从小本家的兄弟们都志向远大地在其他人面前发出豪言壮语, 而我只能唯唯诺诺地许下一些将来力所能及的诺言。
母亲对我很失望。
她对我的失望一日比一日更加浓厚, 所以我铆足了劲地努力, 可是最终还是达不成她所期愿的地步。
如果不考虑一切的现实因素,其实我最想做的就是当一个冰淇淋店的售卖员。
准时上班,准时下班, 手里有一点余钱不为生计发愁最好,而且不要当冰淇淋店的老板。因为我希望店里的生意不会太好, 这样淡季的时候我就能无所事事望着天空发呆。
我喜欢冰淇淋的颜色, 白, 淡黄, 棕色的榛果碎,朦胧又温和的红柚, 奥维尔绿色的麦田里的蓝和绿。我时常想如果不离开家里会发生什么, 循规蹈矩憔悴无力地活着,或许不会犯下如此的罪行,那些童年时在花田里不合时宜的笑闹, 少年时夏夜窗户被暴雨拍打的声音,如同黑夜里白昼灯的冷光那么清晰。
我的童年是失败的童年,我的过去是绝望的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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