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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有所感事,结在深深肠。
乡远去不得,无日不瞻望。
肠深解不得,无夕不思量。”
嘉凛的信纵然不来,但我与他魂魄相连,又岂能感应不到如此强烈的心意?
只是当他的信递过来,那字里行间的迤逦,却也另有一番心意深蕴,当成贺礼,倒也值得收藏。
门外,天青日朗,春绿初萌,新燕清啼,信风传香。
最重要的,是我在这世间重视的亲友,都坐在庭院里谈笑风生,等着我加入他们。
长康七年,门下省宰相赫拉以天下安稳而吏治渐坏由,奏请由门下省勘查诸郡狱,帝允之。
大查历时三年,士族因骄恣成风,倍受打击。士族诸官以赫拉越权为由,请帝亲决狱案,收门下省之权。帝旨,权分三省,三省各司其职,任何人不得侵涉,纵是帝王,亦不得毫无约束的收取各省职权。
至此,三省分立权职分明成为人心定理。
士族真正意识到权不得越法的严肃性,若要制尚书、门下二省,须得以法治法,以中书省立法为用。
同年,世神教整肃教风,严令教众不得以宗教影响力为依持,妄图政事。凡有逾越界限者,即除其教籍。
长康九年,中书省终于立法“各级官府长职者,以五年为一届,连任不得超过两届。”据此为凭,赫拉在次年春选任官中让出门下省宰相之职,历时三年的吏治清查,终于放缓了力度。
同年,门下省与中书省的大批官员都为这条律法所限,退出原职,或是转任,或是致仕;只有尚书省因为长康五年经历了一次吏员调整,年限未至,相对稳定。
中书省宰相连墨致仕之后,倒与赫拉私交密切起来,约齐了一众无奈致仕的官员,商议成立长老院,为中书省立法后援。为了扩大长老院的威信,这些士族也渐渐放开身份矜持,与影响力渐增的农工商阶级折节下交。
长康十年,世神教于苏郡开办“社上”“稷下”两学院。“社上学院”以农工技艺教导为主;“稷下学院”以人文政治教导为主。
朝官或有言,结党则必有私,帝闻言大笑,曰:“诸卿不过一片为国之心,不甘寂寞而已,何必以此大罪妄言揣测?中书省诸官高处朝堂,所议之法每有远离百姓所需之荒谬处,如今有长老院在野建言,正可拾遗补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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