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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管是互相包庇还是互相揭发,都离不开“利益”二字。

根据现代博弈论,囚徒困境假设,要增加囚徒背叛的可能,势必要让天平做出正确的倾向。

单纯只是打人一事,犯了治安罪,因为结果不严重,没有致残致死,得到的惩罚也是不痛不痒。

在这种情况下,学子几人很有可能会为了所谓的“共谋者的义气”,拒绝认罪——即便最终被人拆穿,逃不过惩罚,但因为后果较轻,几人心中并不存在敬畏。比起“因为胆小怕事没义气,背叛朋友”这个恶名,他们也许更愿意一同承担后果。

哪怕得知覃绰已经“认罪背叛”,剩下的人也会继续遮掩、包庇。而若是这队伍中有半数与覃绰关系好,便更有可能倾向对方,信任对方,增加冒险的概率。

所以郑平从未想过用单纯的诈唬手段哄人认罪。博弈论之所以产生,正是因为人性接受不住考验。

“覃绰所犯下的并不仅仅是‘恶意伤人’这一项罪名。他与你们共谋,偷走极珍贵的宝物,并供认宝物在你们其中某一人的身上……”

学子脑中“嗡”的一声,懵了。

“什么宝物?”

他们和覃绰不是打祢衡泄愤吗?只是情节轻微的伤人罪,关宝物什么事?

学子隐约有了不好的预感,不等他再次询问,便听到郑平的声音仿佛地府催命的阎罗,惊得他冷汗暴出。

“藏匿御赐之物者,会遭到怎样的惩罚?”

郑平语气和缓,仿佛极普通的询问。可学子在听清他说的这句话后,只觉得眼前一黑,几乎要厥过去。

打人还能说是个人纠纷,行为失当,若无严重的结果,基本可以轻拿轻放,最多说一句扰乱治安。

可盗窃罪……

盗窃关乎一个人的根本品行,是比伤人更严重的污点。

何况盗窃的量罪,和所窃宝物的价值有关。盗窃普通的宝物已经足够严重,合伙盗窃御赐之物……他虽然对律法不太精通,却也知道,一旦涉及皇家的事,严重性不可同日而语,若真有人执意追究,甚至能硬扯上“对君王不敬”。

哪怕现在诸侯并起,汉室倾颓,对天子不敬的人已经排了个长队……可那是在建安元年之前。自从去岁曹操“奉天子以令诸侯”以来,为了表达忠于汉室的态度,曹操对天子格外尊重,不仅明面上恪守臣子之礼,还优先紧着天子的各项需求,将一切好的事物都奉到御前。

初迎天子之时,因为宫殿未建,曹操还将自己的宅邸送了出去,给天子居住,自己则与家人缩在一间农院小舍,成就了一段佳话。

不管曹操对天子的恭敬有几分真实,至少明面上是从不懈怠的。

上行下效,这次的事竟牵扯到“御赐之物”,势必会引起县衙的重视,严加查审。

更别说曹操那边……或许为了天子而横插一手,狠狠处罚他们,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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