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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
这是我亲手做的。
即使灯罩上裹着的皮肤已经干了,但摸起来仍然滑腻,杨晋来了之后被自己烧了两个窟窿,一侧全是黑灰,看起来滑稽可笑。
我还记得叫人按着唐辉,想让他看着自己上了他的心头肉。
当然没上成。因为那女人拿台灯狠狠的打在了自己的头上。别看柔柔弱弱,突然发威倒是让人挺意外的。
但无论怎么挣扎,都难逃一死。即使两人约定生生世世又如何,不还是被我隔开了?
我甚至亲自动手处理好两人的尸体,好让他们永世不得相见。
如此记忆犹新,是因为那一晚电闪雷鸣,我的皮鞋上黏满了泥土,像走在湿水泥上,让人抓狂。
之后?
之后就忘了。
倒是换了芯子的时候才发现自己还干了这么件让人拍手称快的好事。
过了好一会,我还是伸手把那灯拿了出来,放在两手中间,试探性的用了点力合拢,听见里面竹条灯骨承受力道时的吱嘎声,缓缓加力,直到整个灯在我手中被合成一块用人皮裹着一堆断灯骨后,递给了身后的家明。
“雄哥?”他似乎有些惊讶。毕竟当时还亲自费工夫把这两人分得彻彻底底,甚至还惩罚了他们未来的生生世世,这么轻松的毁了象征着惩罚的筹码似乎太奇怪。
“还记得在哪儿埋的唐辉吗?”我低下头,缓缓扣着袖口。
“记得,雄哥。”
“把他的骨头起出来,跟着这东西一起随便找个地方埋了。还有,那串铜钱带着里面的土装到这个锦囊里带回来。”我转身递给他个加了符咒的锦囊,在他快要碰到的时候往回拿了拿,“装的时候小心些,那东西要人命。”
家明似乎有些惊讶似的,恭敬着接过,转身走了。
手掌中接触风干人皮的滑腻感仍旧没消除,我两手相互摩擦了一下,又抽出胸前口袋里的手帕一根根手指的擦。
捏碎不过是为了消消余恨。
反正也不耽误她的投胎大业,剩一块手指甲那么大的皮她也能投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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