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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妈为了不给他增添负担,选择提前结束苟延残喘的生命。

而霍司容,霍先生不喜欢他。

心口刺痛,林襄面对霍司容,缓缓蹲下了身,抱着膝盖趴低脑袋,忍不住自怨自艾:“我好没用。”

霍司容说:“站起来。”

林襄抬头仰望他俊朗的轮廓。

霍司容垂首:“你好歹没有性命之忧,当年我非得装傻充愣,才能躲过来自生父的威胁。你这算得了什么?”

“你安慰我吗?”

“没有。”

林襄露出苍白的笑容:“那咱们这算结婚了吗?”

“嗯。”

林襄抓着霍司容递出的手掌,借力起身,霍司容将他打横一捞,扛上肩头稳步走向私家车。

林襄紧紧抓住他的衣摆,在令人头晕目眩的摇晃中,小声说:“老妈下辈子一定会享福的。”

“嗯。”

大约没想到霍司容会回答他,林襄心口发热,眼圈泛着酸,哽咽道:“一切都会好起来的。”

“会。”

就像来自命运女神的承诺,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在他昏昏沉沉浑浑噩噩时,破开重重密布的阴云,一线温暖的曙光拔地而起。

男人用浑厚的力道支撑他的身体,他们一同在风浪中,在这光怪陆离的世上,战胜黑暗,抵达光明。

“霍司容,你喜欢我好不好!”林襄大声呐喊。

霍司容扛着他,他们路过公路主干道,两旁的行人投来好奇打量的目光,汽车在臃肿的路面仓促鸣笛,酒吧和KTV中传来沸反盈天的迷途喧闹。

微风轻抚,岁月环绕。

说你对我好一点,不够,当然不够,我多希望,你喜欢的是我,这样我不必在这段有始不见终的关系里战战兢兢,不必踏着肮脏而卑微的喜欢,仰望满天星辰。

我多么希望你一回头,看见的是我。

如果你的眼里只有我,我就不算一无所有。

但假如我一无所有,你还会跟我走吗?

我喜欢你,一见钟情,天地不改其心,日月不易其名,穿过风花雪月,便是初心。

“我特么,就是贱,为什么还喜欢你?你明明那么坏。”林襄委屈地嘟囔。

霍司容将他扔进车后座,买了两罐啤酒,开了一罐给林襄:“只能喝一半。”

二十一岁的男生已经不小了,但无论霍司容从哪个角度看,林襄都还是个孩子,像一株含苞欲绽的玉兰,白皙稚嫩,柔软可欺。

就算林襄放肆了,敢和他耍小脾气,在霍司容眼里,他仍是只一惊一乍的小刺猬,委屈地竖起包裹周身的软刺,说要和大灰狼拼个你死我活,其实仍在野兽掌心,被搓来捏去。

霍司容挤到他身边,关上后车门。

林襄耷拉肩膀,仰头灌了一大口啤酒,呛得满面通红、直打咳嗽。

“卑微啊。”林襄发自心底感叹。

他不胜酒力,没多久,便醉醺醺的倚靠车门,眼底水光泛滥,双唇艳红,握着啤酒罐,一根指头伸出来指向霍司容:“舔狗,太卑微了。”

“我不是舔狗。”霍司容满头黑线,林襄张大嘴,冲着他喷出一口酒气,云里雾里地呢喃:“我是。我不想喜欢你了,喜欢你,真心累。”

“以后,我对你好点。”霍司容抬手拂过林襄半张脸,捏了他的肩膀,将男孩提到身边:“你可以接着喜欢。”

林襄半跪在车后座,醉眼蒙眬地盯住他,傻呵呵地笑了两声,说:“我们好像结婚了。”

霍司容从衣兜中摸出两枚银亮的男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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