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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
“你……”
于涉说:“你先说。”
夏立春明知道是他,但还是问:“你今天是不是去公司了?”
“是。糖好吃吗?”
“嗯,很甜。”
短时间内,两人再次陷入沉默。
于涉等喝完了瓶里的酒,才再次开口:“‘他们’是几个人?”
“两个。”
“你就没想过要离开他们吗?”
“想过的。”
“那为什么……”
夏立春说:“我之前就想过要逃,但我不能留我妈一个人在那儿,我一直想带上她一起走。但后来我妈自己走了。”
“我当时……”说到这里夏立春有明显的停顿,“当时发生了一些很不好的事情,我整个人都很消极。他给了我一条路,但选择权却在我妈手里。他让我妈选,她可以带走一个人。但我妈最终没有选择我。”
“我妈做了选择还不够,他把决定权又交回了我手里。他说我活她才能走。我只能答应他,因为一个人耗着总比两个人耗在那里好。”
“他端了一碗鸡丝粥让我喝,我不喜欢喝鸡丝粥,但我还是喝完了。喝完后发现,牛肉粥也好,猪肝粥也罢,都是用来果腹的。当我接过那一碗鸡丝粥时,就是默许了之后的生活。在哪儿都是活,活不活出人样又有什么区别?”
夏立春像似想到了什么,摇了摇头,继续说道:“这么说也不对,应该还是有区别的。但我心中早就没有了激情,我不过是活一天算一天。”
“于涉,你能保证外面的世界会更好吗?”
第十七章
于涉做不了保证。
他是小偷,他父母也是小偷,他们一家三口之前一直住在贫民窟。贫民窟是什么地方?赌博的,吸毒的,做妓的,七老八十孤身一人没有子女的,全都汇集于此。
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形形色色的人上演着各自的故事。
于涉十六岁那年,贫民窟来了一位新租客。街坊之间的消息是互通的,没多久于涉也从别人嘴里知道了他。听他们说,这位新租客是为了躲避仇人才来的这里,于涉不太相信这个说法。
因为这位租客看起来与贫民窟是那么的格格不入,他不赌博,不说脏话,不赤膊,不吸毒,不邋遢,整个人干干净净的。
于涉好几次见到他,他都是坐在院子里懒懒地晒太阳,身旁有位男士一直陪着他。他很安静,他们从来不主动搭讪。
于涉认识身旁那男人的鞋,没几千下不来。就因为这两个原因,于涉觉得他们不可能是来躲仇人来的。但于涉也不知道他们为啥跑这么个鸟不拉屎的地方来。
有一次,于涉放学路过,看见他一个人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平常一直陪着他的男人并不在身边,于涉上前打了招呼:“嗨。”
他懒懒地抬头,冲于涉笑了笑,当是打过招呼了。于涉觉得他的状态很奇怪,但说不上来到底是哪里不对。
于涉自来熟地说:“你们来这儿有三个月了吧?相互认识一下,以后都是朋友呢。”
他很轻地应道:“嗯。”
“我叫于涉,你呢?”
“小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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