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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有耐心。为什么要有耐心?做出点事叫回赫莫斯不就好了?做出点事会惹赫莫斯生气。为什么要顾及这个?想清楚——是因为我放弃了我所有自保的本能,我才能忍受他,凭什么要为他着想?随便他会有什么反应,何必管将来的事?不是要把每一秒当成最后一秒来活吗?我已经完蛋了,不介意更完蛋一点。现在,我最热切的希望是:让他出现在我面前。

他握着本来放在茶几上的裁信刀。

“巴尔卡莫尼菲多,”帕雷萨说,“回来。”

这个契约当然不会有传达命令的效力,他知道。能传达信息的是这个——他把不甚锋利的铁器插进自己的手臂。尖锐的疼痛刺穿了他,但他知道,没有致命危险,只是疼痛的话,契约是无法启动的。所以他抬起手臂,刺入。机械性动作做多了就没有实感,他的觉得挺疼的,但是有点分不清是哪道伤口带来的疼,它们全在火辣辣地燃烧。

那么再添几个也没有什么。

也许够了。他开始眩晕。后背的咒文在发热。但来不及让所有伤口愈合。热血沿着指尖滴到地板上。天旋地转,他的脸贴着沙发。他看见九岁的法尔蒂娜垂下头看着他。他们在家乡的那片森林里。

血很难洗的。她对他说。

“不是你来洗。”

也不是你来洗,好吗?她发出嘲笑。为什么嘲笑?不是……

心脏越跳越快,仿佛在面对巨大的恐惧,或者巨大的喜悦……女孩儿的身影抽长,变成了一个更高大的影子……诸神在上,帕雷萨觉得自己在后悔。为什么要这样做?有的是别的办法……赫莫斯该发疯了……

他失去意识。

再次睁开眼睛时,四周很暗,很冷。沙发被一大滩血浸透了,硬梆梆的。地板上也全是血。很静。

赫莫斯没回来。

帕雷萨摇摇晃晃地站起来。身体完全恢复了。

唉。赫莫斯没有回来。他很清楚你死了一次,但是他没回来。他终于不想再回来了。他终于意识到你是个什么货色,对你感到厌倦了。好了,现在对你自己说:我早就知道,会是这个结局。然后该干什么干什么去,生活还得继续。庆祝自由。庆祝解放。重新习惯寒冷,黑暗,与孤独。你可以做到的。人都是这样。我们生来不是为征服命运,而是忍耐命运的折磨。

*

第104章 把他还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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