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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自操劳了。’”
“这不是我。”约翰说。
“我知道,”赫莫斯回答他,“这不是你,这是你的尸体,那个巫师正在操纵你的尸体,对我说话。所以我让他的魔法从你的尸体里滚出去。”
“你为什么不直接撕碎它呢?”约翰问,“那是我的尸体,不是我。”
赫莫斯牵了牵嘴角:“我也不知道。可能是你什么都没给我留下,我当时大概是想把你的尸体带回去,封在我的冰里当纪念品。”
约翰挑眉,没有说话。
“现在想想,”赫莫斯低声说,“要是我一上来就让你变成渣滓倒好了。你,不,那个巫师,对我说,‘你想让我真的活过来吗?我的主人可以做到的——只要你付得起足够的代价,复活一个凡人绝非易事,却也不是毫无可能。你是龙,可论魔法的奥秘,你却未必比他更渊博。’”
“你相信?”
赫莫斯朝他微笑。
“我只是觉得我实在没什么可损失的。所以我当时想,试试看也无妨。”
“于是你就把那些跟随你闯入巫师堡垒的勇者们杀了?”
“对。”赫莫斯说。他意识到什么,又问:“你为他们不平吗?”
“不,”约翰回答,“我觉得你蠢炸了。”他说着合上书,站起来,走到书架边,把书放回缺口。接着他站在那儿,扫视了一遍书架,抽出一本眼熟的。他走回来,把书塞到赫莫斯怀里,坐回自己的椅子上。
“新字母我读起来太慢了,”他对龙说,“你读给我听吧。从他参军那章开始。”
赫莫斯看了一眼封面上的《帕雷萨·丹马克传》,又看了看他面前的帕雷萨——后者笑眯眯地,期待地看着他。
第22章 幸运
托了赫莫斯的福,约翰终于把那本丹马克的传记看完了。说实话他有点理解为什么那个精灵瓦露缇娜会把他当成这个人,又发现他不是。
他们真的不是只有脸像。听赫莫斯念这个人的生平的时候,约翰真的很遗憾他没复活在丹马克那个时代。他应该会和这个人成为很好的朋友,加入他的队伍。因为丹马克做的一切正是他当初想做的。而且从那些旁人的描述的生活细节上看,他们也像极了——但是小法师说的是错的!他们不是爱嘲讽人,只是不能忍受在谎言里浑浑噩噩,一定要把真实的东西指出来。
但他确实不是这个人。这位帕雷萨比他善良,他不会那么心慈手软。
“你没有见过这位丹马克将军吗?”听到赫莫斯读到最后一页,约翰颇有兴趣地问赫莫斯。
“没有,”赫莫斯回答,“那时候我还在黑渊养伤,根本没听说过这号人。”
“那真是太可惜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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