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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这些和就能理直气壮地打扰他度蜜月,”冰糖气呼呼地说,“你过来说啊!你身上流着他的血,肯定能比我做得好!”
“我不来!”对方笑嘻嘻地说,“我媳妇儿挺喜欢这儿的海滩。不走。”
“今天那个情报处的官员来找我,”博古亚说,“告诉我如果我没法说服它,那他们就自己去。”
“让他们去呀!”水晶球里的人说,“有人作死,没道理拦着。”
“可是——”
“哎呀,我媳妇儿醒了。拜拜,霜冰,祝你好运。”
联系切断。博古亚一巴掌把水晶球拍到地上,它和地板发出沉重的响声,咕噜噜滚到柜子边,防护魔法运作良好,连个裂痕都没有。
*
约翰在赫莫斯“好朋友”的房子住下来,暂时也没什么下一步打算。说来也奇怪,他是劫船的当事人,和劫匪面对面打过交道,却没有任何官方人员来找他问话。他后来又去医院看过一次魔理学家,拉姆齐先生恢复得很快,几天不见就从只能躺着变成能在院子里随便乱走了。他和约翰分享了一些调查和补偿的事情……实在没什么值得约翰关心的事情。有赫莫斯在,约翰也不需要钱。于是他后来就不再出门,整天宅在家里,看书。
这个房子有个书房,书架错落有致着放着各种颜色的书,各种的都有。约翰不知道这个房子被送给赫莫斯之前有没有人住,他觉得是没有,或者原来住这儿的人从来不看书。那些书,全部,整整齐齐,整套整套,陈旧落灰,一看就是买来摆上做装饰,而不是来看。
约翰总算明白他为什么文盲了——这么长的时间过去,他那个时代那么麻烦繁复的符号早就被抛弃了。除了法师和神官,现在根本没人学那些古代字母。不过说来也奇怪——明明除了文字,语言也发生了很多变革,那些新增和废弃的动词变位与句式啦,无数个新词语啦,按理说他也应该一无所知,但他脑子里却清清楚楚。
“真神的把戏吧。”赫莫斯倒是不在乎。他给约翰订购了一大堆用古文字写的书,把书架剩余的空位塞满。
“话说回来,”约翰问他,“到底是那个神复活的我,为什么?”
“不知道,管他呢?神不理凡世很久。我连他们在哪儿都不知道。”
“他们不理凡世?为什么?”
对方从书架上抽出一本很厚的书,递给他,附赠一句:“从五百七十三页。”
然后他坐下来,看着他看书。那一瞬间,约翰想起很久以前他作为帕雷萨伯爵的时候,在藏书室里的情景。不过那个时候,赫莫斯总是千方百计要打搅他看书,现在他倒是学会安安静静坐在那儿了。
要了解的东西真是太多了。已经用他最快的速度翻书,还是觉得翻不完。他知道了传说中被预言的“诸神黄昏”实现了,神眷者已经好几百年没出现在大众视野中。黑渊的龙王完成了新旧交替,曾经最年幼的第十三殿下成了现在的众龙之主。法师们在一系列的纷争中撕毁了不涉凡世的默约,精灵重新来到他们祖先生活过的土地,引发了又一串大大小小的战争。还有那些白魔,在他那个时候白魔这个词是不存在的,他们称它们是冰原魔物,认为它们是骚扰大陆的野兽,可现在它们已经是一个种族了,和人类,精灵,龙,避世的人鱼一样,是有智慧和社会存在的种族。这些东西,约翰这半年以来略有耳闻,然而没细细了解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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