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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发青年用一只手撑着下巴,眼皮打着架,一副随时都会睡过去的样子。可菲尔洛斯的提问惊醒了他,他慌忙直起后背,脸上挂着上课睡觉被点到名时的窘迫:“兄长大人您刚才说什么?”

菲尔洛斯叹了口气,叫停了音乐:“你不喜欢这首曲子吗……还是这些人演奏得不够好?”

“我没不喜欢——他们演奏得也很好,简直是仙乐下凡。”菲索斯道。

“那你又为什么会感到不满呢?”

菲索斯挠挠头:“不,只是这种太高雅了……我实在欣赏不来。”

菲尔洛斯被逗笑了:“高雅不好吗?”

菲索斯站起身,踱步到舞台边上:“不是不好,只是……这都是好几百年前的审美了,兄长您不觉得有点过时吗?”

“过时?”菲尔洛斯因为这个略带冒犯的词板起脸来,“我认为这叫经典,经典永不过时。”

“好吧,就算它们是经典吧——但它们属于神话时代,而不是现代。”

“现代?”菲尔洛斯轻蔑地哼了一声,“有什么能比现代音乐更可怕的吗?”

“不不不!现代也有现代的经典。”

“比如?”

“猫王、披头士、皇后乐队、迈克尔杰克逊、麦当娜……错过了摇滚就是错过了一个世界!”

菲尔洛斯皱起眉,显然这些名字他都没听过。菲索斯跳上舞台,抄起一把鲁特琴,随手演奏了一段。皇后乐队激烈的旋律惊得银翅鸟纷纷飞起,菲尔洛斯眉间的沟壑也更深了:“菲索斯,快停下!只有低等人才会喜欢这种没有品味的噪音!”

菲索斯本抱着一腔热忱,却被菲尔洛斯如此评价,不免失望。菲尔洛斯见状叹了口气,走到舞台边上:“但既然是你推荐的,也许我可以再多了解一下。你愿意给我介绍一下这个……”

“摇滚。”

“对,摇滚——你愿意给我介绍介绍摇滚吗?”

听闻此言,菲索斯脸上重新精神起来。他从台上跳下来,拉住菲尔洛斯的胳膊:“当然可以了。要是兄长想听,我可以跟你说上三天三夜!”

菲索斯的亲近让菲尔洛斯又惊又喜。上次菲索斯与他如此亲近是什么时候了?菲尔洛斯几乎要会想不起来了。他在现世逗留太久,无数回忆交叠在一起,以至于他自己都已经记不清楚哪些事情是何时发生的。但他可以确定,当他们还不是光明神和邪神,当他们还没有因为立场对立,当他们还只是普通的兄弟时,他们的确曾经如此亲昵过——不,他们曾经比现在更加亲密。

回忆让菲尔洛斯有些精神恍惚,一时没听进菲索斯对70年代摇滚乐的介绍。

“兄长,你在听吗?”

菲索斯的提问让菲尔洛斯从回忆里回过神来:“我在听,请继续。” 虽然他打心底里对什么摇滚没兴趣,但既然菲索斯喜欢,他又为什么要阻止呢?管他是噪音还是狗屎,菲索斯喜欢,那就是好的。

“我们刚才说到哪儿了?哦对了,甲壳虫乐队——”菲索斯正说得眉飞色舞,表情却忽地一僵。他抬手按住太阳穴,身子摇晃了一下,眼看要倒下。

菲尔洛斯连忙扶住自己的兄弟:“你怎么了…脸色怎么突然这么难看?”

菲索斯摇摇头:“我没事……”

这话可骗不了菲尔洛斯,他一面安排菲索斯坐下:“你几天没有补充魔力了?”

“……三天。”

“三天!”菲尔洛斯一听这话马上急了,“我都说了,现世的魔法力场很弱,我们必须每天补充力量……你为什么就是不听呢!”他说着摇响了召唤铃,“卢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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