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82(2 / 2)

加入书签

  那里知语曾经住过。

  虽然仆从早就换了人,不过仍旧叫人睹物思人。

  陈祝山推开门来,一步步沿长廊走过,瞥见长廊尽头有一个人影。

  那是知语的背影。

  他的心忽然紧张起来,像忽然被春风眷顾的山岭,万物复苏。他怀着这种热切的心情跑过去,他浑身都在颤抖,他停下脚步,想开口叫一声她的名字,却发觉自己连声音都在颤抖,他失了声。

  那人转过头来,是他魂牵梦萦的模样,同他说:“好久不见,三哥。”

  =正文完=

  ☆、番外

  又一年清明。

  江恒在山上小坐, 坟前孤零零放了两杯酒。

  他道:“昨夜小寐, 忽疑卿到,转醒, 唯有灯火长明。”

  在长久的沉默里, 飘出一句:“祝好。”

  我连你的名字喊出来,都觉得给你增添了罪恶。你这辈子, 过得也不怎么好。只好希望你下辈子,过得好一些。

  江恒抬手倒了一杯酒, 而后起身离开。

  茫茫山林, 来处去处,并不分明。

  ——分割线——

  番外·覆水难收

  与同是七岁时候被卖到二爷家里的。

  她父亲是个穷秀才,还染上了赌瘾。把家里输得精光,连这小女儿, 也一并卖了。

  与同常想, 或许他也想过,这对女儿来说, 是个好出路。

  这当然是自我安慰。

  毕竟卖身奴才, 和赌鬼女儿, 哪个都不比哪个好一点。

  她被买回来, 然后安排进了三姑娘的屋里。原以为是做一辈子粗使奴才, 但是三小姐人好,并不要她做什么,反而日常读些书,写写字之类。倒也轻松。

  其实有时候读书是累赘, 不懂得许多道理,日子反而可以苦着下去。

  这话是后来她跟了二爷,才明白的道理。二爷说的。

  与同觉得这话说得很对,譬如她自己,倘使她不曾跟着三小姐读这些书,便不会同二爷有什么牵连。

  二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