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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说,这辈子,有什么经过数年回望,绝不会后悔的事情,大概就是那天,带着一股子宁愿粉身碎骨的孤勇,向顾景予“求了婚”。

“孤勇”这词或许用得不好,这不知所起、一往而深的情,并不仅仅是她单方面的。

他们那天花九块钱,去民政局领了结婚证。谁也没告诉,谁也不知道。

其实挺没仪式感的,没有挑个好日子,没有准备合适的衣服。

走出来时,安柔捏着硬壳的红本子,认真地对他说:“那么,以后就靠你养我啦。”

害羞着,说不出那代表顾景予身份的两个字称谓。

顾景予倒是落落大方:“好的,老婆。”

大概是在心里预演过很多次,又或者是因为两人相处得太熟悉,他代入角色倒挺快。

这人生的大事,悄无声息地在一个平凡无异的日子发生。抛却家庭、亲友、事业,那一刻只有彼此。他们只是一对余生互相扶持的新婚夫妻。

距离重逢,不过短短半年。

感觉他才回来没多久,他们就已经是夫妻了。

两人手牵手,慢慢地走着,仿佛是被结婚证的重量压得走不动。

路过家花店,顾景予让她等等,进去一会儿,出来捧了一大捧花给她。

人逢喜事,胆子也大许多。她在大庭广众之下,第一次主动吻了他。好在,路上人不多。

顾景予单膝跪地,将当初定情的素戒取下,而代之的,是一枚钻戒。

摘下的往昔的岁月,许诺的未来的余生。

他什么也没说,轻轻地吻了一下她的手指,一封信递给她,柔声说:“有些话说不出口,回家再看。”

厚厚实实。不知装了多少字,多少情意。

花店的老板娘笑看着他们,另抽了两支百合,送给他们:“祝你们幸福。”

安柔对他的爱在心里盛不下了,快溢了出来,于是融在泪里,滑落。

她诚恳地道谢:“谢谢。”

晚上,两人开了瓶酒,就当庆祝新婚。

安柔吃得不多,跟他碰杯,饮了两杯,放下。饶是如此,仍是微醉,脸醺醺红。

顾景予将她抱回房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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