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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他自己都没有意识到白术正是他的克星,他潜意识里就喜欢这样的。
如果沐朝夕是一碗米饭,那么白术就是一碗红烧肉、一盘麻婆豆腐、一罐子老干妈。
总而言之,白术是米饭杀手。
白术见他久久不开口,追问:“怎么不说了?这就不记得了?”
我记得是乘着亲吻的时候把药喂给他的啊。
莫非药性太差,药坏了脑子。
沐朝夕的耳朵尖红若胭脂,“我说过了,我做的,我就认,我不能让孩子成为私生子。你的牛二,我会视同己出。”
在外头满京城找裴玉的麦厂花:你不是忘记了牛二有干爹。
白术这才晓得他误入歧途很远了,忙解释道:“你不说,是因为你不记得细节了,就像做梦一样对不对?”
“谁说我不记得细节?”沐朝夕不肯服输,“我分明记得你的内衣是粉红色,你的脚指甲也是白里透粉,你的大脚趾微翘,带着卷翘的弧度,像一朵荷花瓣。”
沐朝夕的直男审美俗不可耐。
白术听了,心想老娘今晚回去就把所有粉红色内衣全部销毁。
沐朝夕还在不知死活的描述,“你的唇,好甜。”
沐朝夕指着桌上的桂花糕,“比它还甜。”
“停。”白术不想听下去了,“没错,我是亲过你,但之后呢?你不记得了。”
沐朝夕记得初吻发生的每一个细节——就是不记得初夜。
但是,当着白术的面,沐朝夕是绝对不会承认的!
因为他觉得承认自己忘记了,就表示他是个不负责任的男人,借口失忆逃避责任。
他宁可当一个十四岁少年的继父,也不能当渣男。
沐朝夕一副封建卫道士的嘴脸,正色道:“光天化日之下,怎能谈论男欢女爱,成何体统。”
太羞耻了。
要谈也得媒婆上门定亲之后再细细聊是,是吧。
白术坦言道:“我的唇是甜的,因为我给你下了药,一吻过后你就倒在竹塌上,所以你什么都不记得。“
“你晕倒之后,我脱了你的袍子,拿走你的令牌,穿着高底鞋,扮成你的样子去了厨房冰窖,查看先帝龙体是否无碍,本来那晚我就想烧掉龙体的,但是你们锦衣卫监视我,我怕露陷,不敢动手。”
“回来之后,我脱下你的衣服,故意扔的到处都是,然后把你推倒在地,我躺在竹塌上装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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