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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小混混。

“艹, 别让人跑了,不然一会儿周哥怪下来我们都讨不了好。”

“溜得还真他妈快,你们两个往左边去看看,我往那边找。周哥瞧上好久的女人,真是给脸不要脸。”

江泽予几乎是立刻就知道了他们在找的人是谁——废旧工厂里, 一块推了一半的废墟残壁底下躲着一个年纪很小的女孩子, 身形非常瘦弱, 明明衣衫不整、一张脸上满是泥渍和脏污,却有着不像那个年纪的孩子该有的冷静眼神。

女孩儿在同一瞬间也看到了他, 两人隔着一堆炸得露出生锈钢筋的建筑物残骸对视了几秒钟。之后, 她冲他勾起一边的唇角, 慢慢举起食指竖在嘴唇正中。

可惜还是迟了, 往这边找来的一个脸上有道刀疤的小混混已经看到了他们,一双眼睛里刹那间暴露出寻到猎物的狂喜来。

“小子,你他妈别多管闲事啊, 省得哥们儿误伤到你。”

他一边说着,一边向躲在废墟下的女孩子跑去。

江泽予立刻皱了眉头,他不是爱多管闲事的人,但方才要不是他这个人形标杆在,从小混混的角度并看不到那个女孩儿。何况,对方不过是个初中还没长成的毛头小子,比他矮了一个头,再怎么看都构不成威胁。

他当即做出了判断,抬脚跨过重重残壁,抄了块砖头,转身看了那小混混一眼。

那刀疤怔愣了片刻,就在这空档里,江泽予一把拉过废墟下缩成一团的女孩子,飞快地往工厂外头跑——他们一言不发,在曾经北京城的温柔夏夜里跑过了几条街。

他把女孩子送到附近一家警局门口,一句话都没跟她说,便转身走了。江泽予听父亲讲过,城东有几所不入流的初中,鱼龙混杂,里面有很多不学无术的混混。这女孩儿看着年纪小,但那平淡无波的眼神告诉他,这事情对她来说或许就是家常便饭,说不定心里还在念叨他多管闲事呢。

他懒得牵涉进这些小孩子们幼稚的仇怨里,自觉送佛送到西、已经仁至义尽,也从未把这么件微不足道的小事情放在心上过。

可十二年后,酒店套房里,满眼通红的男人再想起来,却无比庆幸又万分懊悔。

庆幸的是曾经一向混不吝的他,在那一次没有视而不见;懊悔的是,那个时候的他,竟然没有能够看透女孩子坚强又骄傲的外表之下几乎压制不住的惶恐与脆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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