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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能达到后者的人,要么是天赋异禀,要么是经验充足。

高小诺的这个小文章并不属于其中任何一个。

故事很平淡,一个大小姐嫁给了一个贵公子,恩恩爱爱地过完了一声。

文笔用不着说,高小诺并没有那么好的天赋,也没有充足的经验。

当然,对于这个行业的新人来讲,高小诺做的还算不错,起码写出了一个完整的故事链,也能够激起人读下去的欲望。

这种欲望虽然并不强烈,但是还是存在着的,特别是对于像他这种看了很多很多话本,基本上的套路都明白,看了开头就能想到经过结果的老油条。

所以潘老五把这本书看完了。

任何一个身经百战的读者都有一颗挑剔的心,可能这本书很合自己心意,所有都很喜欢,却可能会因为一个小小的问题看不下去。

高小诺的这本书,潘老五看完了,觉得这是一个好故事,虽然略微青涩,但是好好修改一下的话肯定很棒。

高小诺认真听了潘叔的理由,听到这里忍不住打断他:“那为什么还是没有通过呢?”

潘叔笑着摇了摇头:“因为受众啊!”

“你这个题材,其实是很棒的,对于我这种读者很有吸引力,但是…能像我这样看那么多话本的人,能有多少呢?”

“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书要便宜,但是能天天看话本的人太少了,所以说受众很窄很窄。”

高小诺有点失落地低下了头,确实,是她想的不够多。

她自己连续研究了很多话本,所以才会写出来这么一个平淡的故事,觉得大家也会喜欢。

但是实际上能天天看话本的人,除了真的有钱的,就是书店老板,还有像她这样的。

张甫远不知道什么时候捧着一本书走到了高小诺身边,并且狗胆包天地摸了摸高小诺的发髻。

张甫远温柔地安慰高小诺。“没事的,很厉害了,看潘叔的态度就知道了。”

“哈哈哈是啊!很厉害了。”潘叔笑着应和:“我个人是很喜欢你这个故事的,怎样?有没有兴趣让我收藏一本?”

“收藏?”

“对啊,收藏,虽然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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