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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想要的也只是有尊严地活着而已。
任何一个人,想要让自己有底气,就是要具备自己养活自己的能力。
写话本是她想到的最合适的事情,因为身份很多事情她注定做不了,并且对于写话本她也有点兴趣。
那就一定要成功,不说成为大家什么的,起码要能挣钱啊!
都已经决定要写话本了,高小诺就希望自己能写好,虽然说潘叔已经尽力遮掩,但是她还是看出来了。
潘叔这个人,是个不折不扣的话本迷!
虽然说无论是上辈子还是这辈子,高小诺都没有太多的看话本经验,但是有一件事她很清楚。
经常看话本的人,通常都有一种直觉,能够判断出哪个好哪个不好,有些爱思考的甚至能看出来一个话本好在哪里,差在哪里。
高小诺不确定潘叔是不是这样的读者,但是潘叔的身份本来就不单纯,他是一个书店老板,同时也收话本。
也就是对话本进行投资。
想要投资的话,没有足够的眼光可不行,这就说明了潘叔对此肯定是有研究的。
暂时先不想他的本事有多大,即便是他只能指出她的一点真正的问题,那她这一趟来的就不亏。
被一个年轻女性这么盯着,潘叔有点不自在地敛了眉,肩膀松了下去。
“看来你是已经打定主意了,那我就说说我的看法吧!先说明,我的看法不一定正确。”
“其实可以看出来你应该没有相关的经验,只是从遣词造句就能看出来,虽然说话本比起来其他文章,遣词造句要通俗一些,但是肯定不能通俗到这个程度。”
“这样的白话,会显得文章肤浅。”
潘叔侃侃而谈,这个看起来本来有点颓废的男人仿佛是一下子有了精神一样。
“如果只是这样的话那还没有什么,本来就是话本,供人消遣的,肤浅才正常。最重要的就是题材的选择。”
“我猜你也分析了现在话本的各种类型,但是不知道为什么,你却写了这么一个没人写过的种类。”
潘叔紧紧盯着高小诺的眼睛,仿佛是想要从她的眼睛中看到些什么。
高小诺写的故事很简单,就是一个高门女子嫁给未婚夫,然后安稳一生的故事,没有太大的波折,不能让人心潮起伏。
话本想要写的好,在他看来要具备两个特性,要么是能让人随着话本里故事的进展而喜而悲,让人感同身受,或者是能操纵读者的快感,通过这样的感觉让读者不停地往下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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