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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在想想,我的那场恋爱,我应该也是扮演了一个很坏很多情的女生形象,现在会觉得很抱歉,我的无知应该也伤害了别人,还好我悬崖勒马,跟他分开了。

  也许是从那时候,老天爷也觉得我不配拥有爱情吧。

  我的小姐妹经常会给我说,我和路焕简直就是程又青和李大仁的翻版。我总是会说我是真的不喜欢他,还会加句超级矫情的话,我跟他是恋人未满,友情以上的关系。多可笑,年幼无知把暧昧当友情,不清不楚,不明不白。

  对我来说路焕是这个世界上最独特最重要的存在。

  那时候我们还太小,会相爱但不懂相守,不懂维持,不懂理解。也许那时候对于他,我有太多的舍不得。毕竟那个年纪维持一段友谊,比维持一段感情要容易得多。

  那时候找男女朋友,多爱对方不一定,但分手之后却是那么认真,一辈子不联系,恨不得生命中根本没有他。然而,那时候我就知道,我没有办法接受生命中没有他。

  不拥有,就不会失去。这句懦弱的话好像刻在我的骨子里。

  的确,不拥有就不会失去,所以现在的我一无所有,孤独到死。

第3章 还要当伴娘

  我大包小包的提了一大堆,准备去看路焕怀孕了的未婚妻。

  葳葳的笑容实在太幸福了,看着这样的笑容,就算我后知后觉了什么,也什么都不能做。和以前一样,什么都不是我的。

  “葳葳恭喜你!”我想我脸上应该是充满了真诚。

  “烁烁姐,谢谢你来看我。”葳葳脸上尽是幸福。

  “当然得来看你,居然这么晚才告诉我。今天姐姐给你做顿好吃的,给你补补身子,你不是喜欢吃我做的饭嘛。”我撸起袖子就准备干活。

  其实葳葳喜不喜欢吃我做的菜我真的不知道,我只是想再给路焕做顿饭。

  我做的第一顿饭就是他吃的,于我来说,我希望这样结束,虽然没开始过,这顿饭后,我要开始自己好好的生活。

  我在厨房忙的热火朝天,葳葳怀孕了当然不能让她帮忙,我嘱咐她好好歇着。

  有开门的声音,应该是他回来了。

  我水开的很大,没听清他们在说什么。我卖力的做饭,毕竟这顿饭倾注了我全部的感情。

  “你怎么来了?”背后传来他的声音,吓了我一跳,刚接的水洒了一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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