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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焕,真的是我最好的朋友。
路焕真的是对我很好,可能是我那时候拥有的太多,没有发现吧,或者不想承认。
我是真的起不来床,每天早上早饭都与我无缘,甚至连买个面包的时间都没有。而路焕每天早上都有酸奶和面包,所以“富人”的他就是“贫困户”的我打劫的对象。
我很自然的走到路焕桌边,拿起酸奶,亲切的插上吸管,然后迅速放进自己嘴里,转身,很自然的离开。
“回来。”路焕叫我。妈呀,居然发现了。
“干嘛。我喝过了,你不要抢回去。”我死死抓着酸奶,说啥也不还。
“喝过又怎样,你没吃饭?”
“嗯,来不及。”委屈巴巴的使劲儿嘬着酸奶。
“面包也拿去吧,早起一点,懒猪。”他把面包递给我。
“算了,算了,我这个就够了。路焕,你真的太好了。”你看看我,老是用小人之心度路焕这个君子之腹。
从那天后,我依旧起不来,路焕依旧是我打劫的对象,只不过,路焕给我准备了让我专门打劫的那一份。
路焕于我来说,是男闺蜜,我一直是这样认为的。他照顾我,我也用我自己方式回报他,我们的关系就像我跟女生闺蜜一样,互相扶持,相互照拂。
我学习不好是有原因的,在别人看着《读者》、《意林》积累作文素材的时候,我在看《瑞丽》,而且期期不落。
那天,《瑞丽》上介绍了一对国外新人的婚礼。
婚礼很特别,伴娘全是一堆大胡子的男性,他们穿着伴娘礼服走在新娘身后,又独特又滑稽,而我一直都喜欢这样独特奇怪的事情。
我跟一起看书的小伙伴儿说,我以后也要这样的婚礼。说的时候,脑海里就一直浮现一个人,于是就兴冲冲的跑去找他。
“路焕,路焕,我给你看个好东西。”我把那页有男伴娘的给他看。
“哪有好看的,没有光着身子的小姐姐啊。”跟路焕认识的时间越长,他的冷都男形象就越一点都不剩了。
“龌龊!这个!路焕,我以后结婚,你也要穿成这样。”我用手指了指男伴娘。
“我不要,我要站在另一边。”路焕用手指了指新郎的位置。
“疯了你!”我抱着书,跑开了。
我想我脸应该又红了,心脏好像也漏跳了一拍。
这是路焕第一次对我说这种奇怪的话,我想他一定是在开玩笑吧,我可千万不能当真啊,我可是有男朋友的人,才不能被他唬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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