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历史 |

分卷阅读58(1 / 2)

加入书签

  疑点

  “唉!”周柳紧拧着眉,不住的叹气。周启扬在家赖了一个多星期,终于来上班了。周柳与他抬头不见低头见,已经够让她烦的了,可眼下,她竟碰上了更加棘手的事。

  眼前是三份出自同一个犯罪嫌疑人的口供,“张永业,男,42岁,南岭镇庆安乡元福村人,……”,前前后后,不仔细看,差别并不大,分属于张永业这个嫌犯不同时期所录的口供。而这细微的差别正是出自于他对作案凶器的交代上。张永业的案子是牵涉人命的大案,这才从乡派出所移到了市公安局,现下送到他们检察院起诉。张永业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马卫东本以为问题并不大,此就将此案的材料打发给了周柳帮他看,这一看之下,竟真发现了大问题。

  “马检!张永业的案子有很大的问题,我们没法起诉。”周柳捧着文件,来到了马卫东的办公桌前。

  “凶器又没找到吧?!哼,现在公安局那些年轻的小子真是差劲,倒退十年前,从来没有过,一个自首案,还要出现这么多麻烦事。已经退回去两次了,连个凶器都找不到,还送回来干嘛?这群废物!”马卫东气急道,随手接过了文件。

  “马检,不仅如此,我发现,张永业录了三次口供,可他对作案凶器的交代,三次,都不一样。您看,张永业第一份口供,说自己蹲在墙角,看到李桂顺走了过来,他就随手拿起了身边的一块石头,冲上去砸了李桂顺的头。可是验尸报告上说,李桂顺脑后的致命伤,并没有骨质碎裂或者凹陷的痕迹,所以,不可能是石头这种钝器,恰恰相反,应该是一种利器,就是因为这个原因,李检就把案子发了回去。张永顺第二次的口供,凶器由石头变成斧头。第三次,又说凶器是锄头。这种前后不一,我认为,有种可能,就是他在撒谎。”周柳严肃道。

  周启扬这时插话道:“天那么黑,他看不清自己拿了什么,也不奇怪。杀完人,他紧张又害怕,连凶器丢在哪儿他自己都不记得,你还指望他记的凶器是什么吗?”

  “他说自己忘了凶器丢在哪儿,就已经够可疑了。案发现场找不到凶器,说明凶器被凶手带走,这已经是一个有意识的行为了。怎么可能一点印象都没有。没错,他情急之下杀人,会有记不清某些细节的可能。可是,凶器由石头变成斧头,钝器变为了利器,斧头变成锄头,短柄变成了长柄,这前后差距也太大了。就好像,一个人他可以不记得自己早餐吃的包子是什么馅儿的。但是,是包子、还是油条,他总该会有印象。更奇怪的是,他第二次的更改,刚好符合验尸报告的描述。”

  周启扬苦笑道:“我怎么觉得你的话那么别扭,张永业是杀人凶手,他自己也承认了,难道不应该是验尸报告符合张永业的口供吗?”

  “那第三次呢,他又说是锄头,而至今,凶器依然没有找到,这也是我们不能顺利起诉他的原因。他一次次的口供,都是在凶器上变来变去,很明显,是有人为了结案而给他提示和引导,”周柳道。

↑返回顶部↑

书页/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