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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的一个人吃了一盘的红烧鸡,还因为心情好比平时多吃了两大碗的米饭,又将饭锅给清空了,当然她还是很有良心的,在老爷子用幽怨的眼神看着她的时候,夹了几块肉放在老爷子的碗中。
吃完饭,王明朗搬出躺椅,放在院子里,悠闲的摇着蒲扇,心情颇好的想着,既然如此,明天做红烧肉的时候给小丫头五块吧,汤汁也可以留给芸丫头,油汁儿那么足拿来下饭还是不错的。
因为他昨晚上没看着小丫头,那孩子就练出了丝丝内力,索性没出岔子,但今天他就得看看了,不然出了什么事,他哭都没地方哭去。
但看了盘膝坐在床上的小丫头,王明朗难得的郁闷了,想当初他也是天赋高的那一类人,几十天就有了气感,但现在,看着已经坐在床上陷入睡眠的小丫头,只觉得人比人气死人,再看看外面明亮的月亮,王明朗表示自己控制不住抽搐的嘴角。
在这样下去,等一段时间后,也许小丫头就不需要这样盘膝练功了,这熟门熟练的样子,要不是他知道芸丫头是昨天才刚开始练这个,他都会以为是武林世家的弟子从小就开始练的呢,算了算了,还是别看了,他觉得他的养气功夫其实并不好。
回到自己房间,取出素月心经,摩挲着封页,眼里似有泪光隐现,神情却是很骄傲,老婆子啊,我收养的这个丫头还不错吧,看样子可以将你师门的功法练到出类拔萃啊,只可惜你看不到了,这丫头皮是皮了点,但还是很懂事的,要是你在,肯定会喜欢这么活泼的孩子的。
感叹完后,摇摇头,开始准备明天要用的东西了,比如他今天进山,一时没注意将鞋子划破了,得换一双了,将布鞋放在一边,拿出另一双鞋子摆在床前,正巧,就是一天前被王念芸剪坏了的那一双。
刚将脚穿进鞋子的王明朗顿时觉得不对,为什么感觉里面破破烂烂的,脚趾都可以戳进布洞里,虽然还没有将脚趾戳出来,老爷子一探究,脚上就没忍住,一个用力,“撕拉”布帛撕裂的声音想起,王明朗身体一僵,这双也坏了。
不对啊!王明朗将坏掉的布鞋拿在手上一翻,就见布鞋里衬被划破了几道口子,而且一看就是利器,想起一天前他发现的那把不见的剪刀,王明朗咬牙切齿,“一定是那个混丫头。”
虽然恨得牙痒痒,但王明朗也只得重新拿出一双,看着这双完好无损的样子,老爷子松了口气,并默默的在心里收回先前说那丫头懂事的想法,睚眦必报,连自家亲爷爷都坑,哪里又懂事了,他决定了,明天做的红烧肉只给三块,就让她去吃她自己的红烧鸡块吧,反正混丫头最爱的是鸡,其它肉也没有关系。
当然想这话的王明朗是不会想自身的问题的,其实老爷子一直觉得自己年轻的时候风流倜傥,现在老了就是仙风道骨的高人,说白了就是老爷子是隐形的自恋。
作者有话要说: 说说王念芸的分析,因为现在女主还小,所以虽然她很喜欢男主,但是目前爷爷还是要比朋友重要的,到了后面请原谅我会把老爷子安排着去逍遥什么的。
☆、一天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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