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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家了,我还以为这小子怂,赖账了,没成想这么多年了,他竟然还记得。”
黎初的确忘了,十年前的事了,被庄凡这么一提,黎初倒是有了点印象。
高中时候的应川蛮混的,成天盘算的都是怎么在外头树立威名的事,一心要混出校园版的古惑仔江湖。平心而论,如果他在一中或者二中,也只剩下拿课本垫桌子的份了,却偏偏他念的四中。
四中,收的都是些书不会念,却能把架打出名堂的学生,临学校不远又有片酒吧,最是能闹事的场所。应川平时在学校之间横着走就算了,千不该万不该惹上社会上的混混,那才是真的蹲过大牢,跑过江湖的人。
事情纷扰的开端,黎初依稀还记得是在酒吧里,有个混子欺负四中的女生,应川没忍心,出来说了两句,卸了对方的面子,当时两人不对盘就要在酒吧动手,还是酒吧老板出来说和,那混子才捺下火来,和应川另外约了时间和地点。
都是一条街上的酒吧,彼此之间没有秘密,三传两传,传到“?”来,庄凡还把这当作笑话讲给黎初听。
“你们学生不知道,但黑/社会这种东西还真是存在的,你想想看,社会如果真的干净,不仅这毒/品没地进来,那高利贷也没人收啊。”
“应川惹得那个混子,我熟,当初一起念得职高,人特狠,从初中开始蹲少管所,也没管住,进去前还能给兄弟带话,说等过两个月,哥出来带你去削他。死性不改的痞子。”
“学校里混得再好,也就是个学生,一团学生气,捏在手里,还不够人搓手的。”
最后,庄凡慢慢地捻着手里的香烟,道:“就这一架,应川不卸个手,回不去的。”
黎初瞪着眼睛问道:“他就不怕把他告了?”
庄凡道:“从小蹲到大,又不是杀人,不偿命,他也不怕,隔三岔五回去一趟就当是探亲了。”
这话,当时把黎初吓得够呛的。
第9章 09
那混子的底细,应川知道,但架都已经应下了,为了颜面,没有回绝的道理,更何况,应川向来觉得自己的拳头够硬,并不胆怯。
黎初费了点心思,特意等到学校晚自习下课的时候去逮应川。四中门前的道路每到下课的点总会摆卖夜宵的小摊,应川拖着自行车在前头走着,黎初手里拎着一袋刚炸好的鸡排跟在后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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