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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她这边,才稍微表现出一些活泼的样子。
他是真的喜欢她,很喜欢很喜欢的那种,喜欢到愿意迁就她闹腾的本性,甚至改变自己的生活方式。
而她喜欢这样的热闹,夫妻的对骂声,楼下小贩敲着铜碟儿的吆喝声,甚至烧水壶里发出的咕噜咕噜声……这些能让人觉得,真真切切地活着的气息。
尽管一觉醒来,鼻塞流涕头脑发昏是夺么让人绝望的事实。
再次表示想日成毅他全家。
要不是那个渣渣她犯得着晚归吗,她犯得着淋雨吗,不淋雨她会感冒吗?
沃日她从图书馆借的书还在他车上!
!!!
成毅那坑货从来不会主动,况且,昨晚她还狠狠地得罪了他,扒得连底裤都没给他留,而那人又很好面子,看似冷淡实则傲娇到死……
这意味着!!她要主动去找他!主`动`去`找`他!
图书馆的制度不严苛,只要想学习都能从中获取资源,但是,新任馆长却是个爱书如命的人,任何遗失损毁图书的行为都要被记在小本本上,成为信用评价的依据之一,时机成熟就把这些马大哈关小黑屋。所以,只要她还稍微有点理智,想可持续性发展,或者说,不想被公共图书馆拉黑,那么,她就必须得经过这一关。
晴天霹雳。
生无可恋,选择死亡。
这是夺么令人绝望的事实。
越清难过得在床上翻了几个滚,不断发出痛苦的哀嚎。
算了算了,还有一个月的时间才到期,能拖一天算一天吧。
只要她忘得够彻底,烦恼就追不上她。
这时候她充分发扬了拖延乐观主义的精神,尽管她的这种精神让催稿的编辑痛苦不堪。
坐在电脑前敲了几个小时,把今天的稿给赶完,她终于有时间捂着通红的鼻子外出了。
“啊切……”
她讨厌梧桐絮!
揉着通红的鼻子到了药店,买些些感冒药,顺带买了一叠口罩。想了想,好不容易出来一趟,还是别那么快回去了,下次出来也不知道什么时候,就拆开口罩带上,折到了地铁站,搭地铁到了中心区域。
来到了一家正时兴的网红书店。
作家需要了解的东西很多,她的人生经历又贫乏,也不想跑到大老远的地方去体验不同的生活,只能通过各种资讯了解不同的生存状况了,网红书店是一个很好的去处。
没想到在书店比较显眼的推荐区域竟然看到了自己的出版作品,和一些大名鼎鼎的人物并排在一起,无端地让她这个半透明膨胀了不止一圈。
看来她要时来运转了!千字几千勾搭大神进击影视圈走上人生巅峰!
她兴奋极了,感觉自己周身弥漫着光芒,胜利之歌在奏响,所有人都在向她欢呼。这个书店简直太棒了,慧眼识珠,非常有投资眼光,她决定今后都在这里消费,而且还要买多几本自己的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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