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搬了出来,他渺小的连一粒尘埃都不如,当真不算什么。
凌初侧过了身,对着广阔的稻田,高声喊道,“顾少彦,我喜欢你——”
回声在天地间飘荡,久久挥散不去,如浪涛一层层叠起,又一层层褪去,誓言,天地为证!
她咯咯笑着,伸手揽住了他劲瘦的腰身,听着他强而有力的心跳,那是最美的倾诉。
顾少彦深吸了口气,空气干冷清爽,怀中的人儿温暖醉人,真的是如梦如痴。
顾妈妈和顾爸爸都很朴实,说话也是直来直去,让凌初觉得很舒服,不禁要想,以后不会有婆媳问题,嗯,很不错。
顾妈妈对凌初也是十分的满意,一直在夸凌初漂亮,又很随和。晚上放行李时,顾妈妈偷偷问顾少彦,“凌初的行李放你屋里不?”
“妈,凌初不是那种女孩。”他哭笑不得,顾妈妈却呵呵笑了起来,“妈知道,客房都收拾好了。”
不过顾少彦看的出,爸妈是真的很喜欢凌初,不过要说凌大小姐,也真是第一号奇人,这些天居然跟着顾妈妈忙进忙去,快乐的像只小白兔,还亲昵的挽着顾妈妈去赶集,直让顾妈妈逢人就说,“我儿媳妇咧!”
老邻居都来家里串门子,看着凌初眼睛都冒金星,“他大婶,你家少彦可真是出息,这电视里总能看见他不说,娶个媳妇简直比天仙还漂亮。”
凌初哈哈大笑,觉得乡下人真是可爱,不会藏着掖着。
当然,偶尔也会嚼舌根子,说话时满眼都迸发着夺目的光芒,“隔壁老王家那媳妇满脸的麻子哩!”
原来这背地里说人坏话也是有学问的,有的人可以说得若无其事,而有的人则说的津津乐道。前者让人厌恶,后者能让眼前产生画面感,她暗暗记下。不仅如此,她还跟顾妈妈学搓玉米,还学的很认真,最后把心得记录下来,这都是写作的素材。
顾少彦相信她的话,的确是乐此不疲,劲头十足。
这里没有绯闻,没有娱记,每天晚上,两人都会手拉着手去稻田谷上走一走,凌初是个健谈的人,顾少彦几乎不用讲话,这样的时光像偷来的一样,他有些怀念小的时候,满山遍野的奔跑,这种年少轻狂的心态又鼓噪起来,他想,这是他第一次谈恋爱呢?
多么奢望的三个字,竟这样轻而易举的实现了。
凌初还不忘替自己辩解,“你喜欢我干吗不早点讲……我没谈过恋爱,而且我还小啊,我不知道喜欢一个人是什么样的感觉很正常啊……”
三言两语,把自己推得一干二净……怪他喽!
“彦少,我大老远的追你到这里,你说,你是不是该罚?”凌初挽着他的手臂,嘻嘻笑着。
她还是喜欢叫他彦少,这个称谓是她专属的,迄今为止,没有别人这么称呼他。
“你想怎么罚?”他直觉不好,不是被她擂到,就是被她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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